刘凤诰
生平
六岁丧母,瞎一眼,才思敏捷,师承彭元瑞,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登己酉科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并以此身份随乾隆帝出游泰山。历任国子监祭酒、太常寺卿、内阁学士等职。官至兵部侍郎,加太子太保。嘉庆五年(1800年)起任山东学政,嘉庆十四年(1809年),替代巡抚阮元监临考场,闱后人言藉藉,传出有“监临打监军小题大作,文宗代文字矮屋长枪”之语。刘凤诰后来因被御史弹劾在当考官时泄漏试题,以致引起江南考生闹事。经钦差大臣托津、卢荫溥等人的调查,确认“请托属实”,革职查办。[1]后遣戍黑龙江,流寓齐齐哈尔卜揆。因他盛名早著,上自将军斌静,下到一般吏卒,“咸宾敬之”。在当地与满族学者西清友好,并为西清的《黑龙江外纪》作序。与流人程煐、戴襄谷等人过从甚密,诗酒唱和。嘉庆十八年初,奉命办理墨尔根城迁奴武装起义案,被墨尔根副都统明德讦诬为有“教供情事”。清廷调查后认定并无私弊,未予惩处,同年五月将其赦归。道光元年,因患目疾,赴扬州就养。道光十年(1830年)正月,病逝扬州,归葬南昌。
好杜甫诗,集杜诗3卷,称“文以载道,弗尚词华,飞毫聘藻,失之浮夸”[2]。曾作济南大明湖铁公祠“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对联。著有《五代史记注》、《存悔斋集》28卷、外集4卷(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状元石韫玉序),《杜工部诗话》、《江西经籍志补》。
家庭
注释
参考书目
- 褚人获《坚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