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英语:Counterintelligence缩写CI),亦可译为反情报防谍[1],它是指无论平时战时,侦破、防止与制压敌方间谍破坏、颠覆与其情报活动或减低其效能的一切措施,目的是确保己方的安全[2]。它本为军事术语,是情报工作之一环。在现代,也将用于对付商业间谍的作为称为反间谍。

概述

反间谍属于“守势情报”,即被动防御的情报作为。虽然属于反制行动,但在执行时,也必须采取积极手段以达成目标,所以反间谍工作与情报工作是一体两面。一个强大的反间谍网,可以有效保护国家情报不致外泄,对于国家安全有相当助益。

情报收集与反间谍有如矛与盾,而情报工作又具有高度机密性;在过去的时代,反间谍工作人员也常被统治者利用为消灭政敌的工具,执行反间谍时常有非法手段与侵犯人权的举措;现代的法治国家,多会以立法规范情报工作人员的权限,或者加以分拆为若干小部门,以避免其逾越。

一些国家也会把反恐归类在反间谍之中,因为恐怖行动亦有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历史

最早的反间谍概念可以追溯自《孙子兵法》,其中《用间篇 第十三》,提出了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等说法;马陵之战时,孙膑以减灶的假情报诱敌,就是反间谍工作的其中一种办法,也是目前已知最早载于史书的反间谍工作。

1957年,美国正式对反间谍提出系统性的概念,并将相关作为加以论述分类。此后,反间谍概念的重要性在各国逐渐加深。

基本功能

  1. 借由公开或秘密来源,评估他国对本国的情报活动。
  2. 对叛变者的评估。
  3. 搜集或研究他国的情报组织或人员行动。
  4. 向对本国有敌意的人员或组织,进行“干扰”,“牵制”或“抵销”其行动。

著名的反间谍单位

世界上大部分的情报机构都设有反间谍单位,但有些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也会设立专责反间谍工作的机构。

已消失的反间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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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 中华民国国军中又称为保防工作,即“保”密“防”谍之意。
  2. ^ 引自《国军军语释要》,通用类。国军又将反间谍再细分为参二(战术)反间谍,与政战反间谍,即政战六大战法中的“情报战”。
  3. ^ 反间谍总队原于2001年间,因实施精实案被裁撤;后因中华民国国军军官向中共泄密案件频发,于2013年恢复设置。
  4. ^ 揪出共谍 三军恢复设反间谍队[永久失效链接]自由时报,2013-10-23。(繁体中文)

参考资料

  • 国军简明美华军语辞典,2009年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
  • 《当代反情报活动概念的拓展研究》,戴艳梅,《现代情报》,2005年11月第11期。(简体中文)
  • 《军民融合:21世纪反情报工作的几点探索》,王沙骋、刘洁、赵澄谋,《图书情报工作》,2009年第4期。(简体中文)
  • 《全球化下情报与国家安全关系之研究》,第参章 情报与国家安全之理论基础概念,洪庆裕,2005。(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