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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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升华(1951年7月—),男,汉族,天津人,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干部专修科大学专科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1]。历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简历
- 1971年起在静海县大张屯中学任教,后历任校负责人,县教育局教育组负责人、政工科副科长、科长,大丰堆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县纪委副书记兼县委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
- 1986年起,先后任天津市静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1991年起,先后任天津市静海县县长,宁河县委书记兼县政协主席,大港区委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
- 2003年1月至2012年5月10日[2],任天津市副市长,分管市区工作:市容和园林、交通运输和港口、市政公路等城市管理,公安(消防、边防)[3]、司法、国家安全、信访、民政、民族、宗教[4]、社会稳定工作[5]。
- 2007年9月,担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2012年1月10日天津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增补只升华为市十二届政协副主席。
参考文献
- ^ 只升华简历. [2015-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4).
- ^ 天津市规划局局长尹海林任副市长 只升华不再担任. [2015-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 ^ 只升华副市长检查消防安全[永久失效链接]
- ^ 天津市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只升华出席会议[永久失效链接]
- ^ 只升华. [2015-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