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汝霖
向汝霖(琉球语:向汝霖/ショー ジョーリン Shō Jōrin;?—1860年5月3日)和名恩河亲方朝恒(琉球语:恩河 親方 朝恒/ウンガ ウェーカタ チョーコー Unga Ueekata Chōkō),是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的士族,任表十五人之一的御物奉行(国库财政官)。
向汝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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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第二尚氏王朝御物奉行 | |
琉球御物奉行 | |
国家 | 琉球国 |
姓名 | 向汝霖 |
名乘 | 朝恒 |
封爵 | 恩河亲方 |
封地 | 浦添间切安波茶地头 |
出生 | ? 琉球国首里 |
逝世 | 1860年5月3日 琉球国首里 |
著作 | |
《向汝霖诗集》 | |
1858年(咸丰八年、安政五年),向汝霖奉岛津齐彬的命令,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军舰和大炮。萨、琉方面共应支付代金18万5千两,其中第一年支付6万两,其余分六年付完。不久岛津齐彬病死。因毛恒德诬告,向汝霖于二月二十三日被免职;三月二十八日入狱,由尚健审判。尚健使用酷刑,逼迫向汝霖承认其私自挪用国库款项、阻挠琉球与萨摩间的大米交易、缩小甘蔗种植面积、图谋推翻尚泰王等罪行。向汝霖拒绝认罪,但在十三个月内审问十余次后,向汝霖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处远流久米岛6年的刑罚,并贬为庶民,被禁止使用唐名,改称罪人恩河。不久,于咸丰十年闰三月十三日(1860年5月3日),死在狱中。根据喜舍场朝贤《琉球三冤录》的记载,向汝霖受到了酷刑,脚底被打裂开,最后悲惨死去。
著作有《向汝霖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