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弘业(1565年—1652年10月31日[1]),富有,别号玉麓云南澂江府河阳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吴弘业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举人[3],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4],获授铜梁知县天启元年(1621年)奢崇明反叛明朝,他守住铜梁城;之后迁任工科给事中,又转为吏科,上疏贵州叛乱虽然已经整顿,剿灭或招抚需要周密谨慎决定。吴弘业历任户科右给事中、兵科左给事中,上陈建昌屯田措施,推荐胡平表镇守建昌;升为礼科都给事中[2]崔呈秀魏忠贤专政,吴弘业上书《权奸去国疏》弹劾,又议论周应秋潘汝桢和崔呈秀儿子崔铎的贪污行径;崇祯元年八月,累升为太仆寺卿管太常寺少卿事,因病归乡。永历四年(1650年),他晋官刑部尚书,两年后(1652年)去世,虚龄八十八[5][6][1]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永历六年)冬十月己亥朔,尚书吴弘业卒。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吴)弘业,字富有,河阳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铜梁知县。奢崇明反,固守全城。迁工科给事中,改吏科,疏言危黔败局虽振,剿抚庙算宜周。历户科右、兵科左,陈建昌屯政,荐胡平表镇守建昌。升礼科给事中。
  3. ^ 道光《澂江府志·卷十一·选举》:万历【历】乙卯科(举人) 吴弘业 府学,见甲科
  4.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进科进士序齿录》:吴弘业 - 云南澄江府河阳县军籍,字富有,号玉麓。戊子年六月二十四日生,乙卯郷试二十二名,会试二百六十九名,廷试三甲五十四名。刑部观政。娶张氏,子振英、振芳、振秀。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崔呈秀,魏忠贤专政,上权奸去国疏劾之,又论周应秋、潘汝桢及呈秀子铎幸举。累擢太仆卿,引疾归。永历时,晋刑部尚书卒,年八十八。
  6.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永历四年庚寅条:吴弘业 十二月任(刑部尚书)。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
  • 道光《澂江府志》·卷十一·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