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蔚(195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回族,河南柘城人,前商丘市政协主席兼党组书记,为正厅级官员。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调入商丘工作,直至2016年2月落马,在商丘官场上近三十年。[1]

2019年4月19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称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吴宏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2019年8月,吴宏蔚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

2019年12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宏蔚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宏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3]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