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逊(1505年—?年),字昌言,号五津四川成都府成都县人,四川成都府茂州卫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周逊
大明云南布政司左参议
籍贯四川成都府成都县
四川成都府茂州卫官籍
字号字昌言,号五津
出生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常氏
亲属(子)景达、景适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会试进士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治《易经》,由府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九名。年五十二岁中式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二名进士。以疾居家,后征为刑部主事,累官光禄寺丞、云南左参议[1],辞归。有《五津诗集》。

家族

曾祖周瑛,祖周晟,知县;父周武,嫡母王氏;继母张氏;生母鲁氏。弟周述、周选[2]

参考资料

  1.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隆庆三年十月,升光禄寺寺丞周逊为云南布政司左参议。
  2.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登科录》:治《易经》,年五十二岁中式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二名进士。六月二十五日生,行二,曾祖周瑛;祖周晟,县主簿;父周武;嫡母王氏;继母张氏;生母鲁氏。永感下,妻常氏,兄莲,弟述;选。由府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