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简称台湾大学法学院、台大法学院,在台湾社会的称呼变化上,有“1946年4月至1999年8月”与“1999年8月迄今”的两种阶段。其先后可以指今日之:
- 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1946年4月,国立台湾大学文政学院,分设为“文学院”与“法学院”。其中,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下设政治、经济、法律三学系。1999年8月1日,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1999年8月1日,原隶属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独立升格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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