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受(?—?),朴斋广东灵山(今广西)人,清朝政治人物,副贡出身。

生平

张所受为副贡出身。曾任福建诏安县知县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五月担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护理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次年升任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次年兼署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调任漳州海防同知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卫克堉
汀州府永定县知县
乾隆二十六-二十八年
(1761-1763年)
继任:
赵由俶
前任:
冯示
漳州府诏安县知县
乾隆二十七-二十九年
(1762-1764年)
继任:
陶浚
前任:
卫克堉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上任
继任:
陶浚
前任:
蒋允焄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护理
继任:
段玠
前任:
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上任
继任:
李本楠
前任:
黄宽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兼署
继任:
李倓
前任:
胡邦翰
永春州知州
乾隆三十七-三十八年
(1772-1773年)
继任:
马淮
前任:
李士适
汀州府知府
乾隆三十九年
(1774年)
继任:
张思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