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肯堂(?—1651年),载宁鲲渊鲵渊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张肯堂
大明巡抚福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字号字载宁,号鲲渊、鲵渊
谥号忠穆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永历五年(清顺治八年,1651年)
出身
  • 天启五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授河南浚县知县。崇祯七年(1634年)擢御史。崇祯十五年(1642年)迁大理寺丞,不久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

清兵入关后追随南明隆武帝隆武清兵俘虏后,肯堂遁入舟山,随宗室鲁王朱以海,曾为大学士永历五年(顺治八年,1651年),清军舟山,张肯堂自杀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专忠穆[1]

著作

张肯堂有《莞尔集》20卷,已失传。有《㽦辞》十二卷,为其在浚县任内裁决之大小难案汇编,收录判牍308则。

家族

张肯堂自杀时,全家共同殉难。清军进入其家,发现27具遗骸。除了其家属,还有他的门生苏兆人和所属部将全都自杀。清军非常惊讶,只好关门离开。张肯堂生前将后事,委托给其部下都督汝应元办理,汝应元当时已出家。因为是出家人,得以借其身份协助张家火化遗骸,并在补陀茶山埋葬。汝应元兴建宝称庵以掩饰坟墓,防止破坏。没多久,汝应元去世,宝称庵倒塌,坟墓逐渐被山林所掩盖。直到清代全祖望知道张肯堂的事迹,才找到墓地,并写下“明太傅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华亭张公神道碑铭”纪录其事。

张肯堂生前要求孙子张茂滋保全性命,保留家族血脉,但张茂滋被清军俘虏入宁波。直到1652年10月才获释,不久后即死亡,张肯堂家族因此绝嗣。[2]

参考文献

  1. ^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一·专谥诸臣
  2. ^ 清全祖望,《鲒埼亭集选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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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陈四宾
明朝濬县知县
1629年-崇祯年间
继任:
李永茂
前任:
萧奕辅
福建巡抚
崇祯年间上任
继任:
吴之屏
前任:
阮大铖
南明兵部尚书
隆武元年(1645年)
继任:
郭必昌
前任:
张捷
南明吏部尚书
隆武元年(1645年)
继任:
曾樱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