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缙芳
徐缙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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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 |
字号 | 字奕开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曾祖徐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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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祖父徐荣,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父徐用宾,万历年间,援例授攸县簿。徐缙芳生于万历二年(1574年),师从何乔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初授溧阳县知县,[1]升任江西道御史,为东林党人,与周起元、李邦华、李炳恭、徐良彦等,被目为五鬼。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为顾宪成争取谥号,又弹劾天津税监马堂“九大罪”,赢得敢言之名。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盐两淮,透过宾客张汾收受赂遗。万历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给事中刘文炳上疏弹劾徐缙芳“纳贿贪赃”。万历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证实徐缙芳确实存在贪腐事实。被劾,黜为民。天启年间遣戍。[2]
注释
参考文献
- 《明史》卷二百四十八《刘策传》附《徐缙芳传》
- 东林列传等三种《东林党籍考·卷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