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即不识字、无读写能力的人。识字量极少而不能正常读写的人,常被称为半文盲

定义

传统意义上的文盲,是不能读书识字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个人脱盲的标准是:农民识一千五百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二千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1]

现代又提出有功能性文盲,即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的人,及不能使用电脑进行学习、交流和管理的人。[2]

2009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对文盲下了新的定义,即不会理财、不了解用常识、不遵守红绿灯信号等的人。[2]

参考文献

  1. ^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2021-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3). 
  2. ^ 2.0 2.1 汉字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图). 华商报. 2013-09-08 [2013-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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