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埴(16世纪—17世纪),夔龙湖广长沙府善化县浏阳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可埴性格纯朴,得乡人奉为经师,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2],获授溧水知县,四年任应天府乡试同考官,六年丁忧。崇祯二年(1629年)补任封丘知县,三年担任河南乡试同考官,取录的士子多成进士。之后他入朝出任户部主事,四年因考察罢免。六年补大宁知县,丁忧归。九年补余杭县,升南京户部江西司主事,十三年管理淮安钞关,十五年升郎中,十六年升凤阳知府,多施行善政,弘光年间隐居溧水[1][3]

参考文献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凤、庐、安、太、池、宁、徽、滁、和、广先后府州县官可纪者:……李可埴,字夔龙,浏阳【善化】人。天启二年进士。历溧水、封丘知县、南京户部主事,迁凤阳知府。方正多善政,归隐溧水。
  2.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李可埴,夔龙,易六房,丙申九月初一日生。善化籍浏阳人,乙卯十二名,会一百九十六名,三甲六十三名。工部政,本年授应天府溧水知县,甲子应天同考,丙寅丁忧。己巳补封丘知县,庚午本省同考,本年升户部主事,辛未考察,癸酉补太宁知县,丁忧。丙子补余杭,升南京户部江西司主事,庚辰管淮安钞关,壬午升郎中,癸未升凤阳知府。曾祖周用,耆宾。祖藻,庠生。父道同,教谕。
  3. ^ 光绪《善化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一》:李可植【埴】,性朴学纯,里中奉为经师,万厯乙卯举人,壬戌进士。授溧水令,调封邱,两与分校,所取多成进士,升凤阳知府。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光绪《善化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一
官衔
前任:
张锡命
明朝溧水县知县
1622年-1627年
继任:
曾就义
前任:
陈时春
明朝封丘县知县
1629年-1631年
继任:
任治统
前任:
李应节
明朝凤阳府知府
1643年-1645年
继任:
李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