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新(1901年12月9日—1972年12月23日),字鹤龄,男,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左旗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民国37年(1948年)在蒙古卓索图盟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1][2][3]

李永新
个人资料
字鹤龄
出生1901年12月9日(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逝世1972年12月23日(1972岁—12—23)(71岁)
籍贯卓索图盟喀喇沁左旗
民族蒙古族
国籍 大清(1901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年)
 中华民国(?年–1972年)
配偶陈兴贺
出席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时

生平

国立北京蒙藏专门学校政治经济系毕业。

西北陆军干部学校工科毕业。

庐山暑期训练团、中央训练团党政班毕业。

国民革命军蒙古骑兵团旅长、内蒙骑兵总指挥部旅长。

中国国民党内蒙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国民革命军军械处处长。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边疆党务处长、主任秘书、中央组织部蒙藏组织科科长,蒙藏委员会委员长[4]行政院政务委员[5]

社会兼职

  • 蒋委员长西安蒙难赴难团员
  • 军委会政治部设计委员
  • 第四次全国教育会议代表
  • 教部边教委员
  • 青年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 国民参政会第一、二、三、四届参政员
  • 宪政实施协进会员
  • 中国国民党第四、五、六、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监察委员会委员
  • 中央政治会议委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 制宪国大代表
  • 中央委员及立法委员
  • 总统府国策顾问

参考文献

  1. ^ 《李永新先生纪念集》
  2. ^ “李永新先生行述”,《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1,169
  3.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66页
  4. ^ 蒙古卓索图盟立法委员李永新函为已就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请辞去立法委员职务。查李委员已就任官吏,所请辞去委员职务,自应依法注销其名籍,(47)台统(一)义字第2063号(47.10.11),《总统府公报》第957号
  5. ^ 《总统府公报》第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