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郡
沿革
西汉
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立梁孝王之子刘彭离为济东王,分梁国置济东国,都无盐(今山东省东平县东南)[1]。汉武帝元鼎元年(前116年),济东王坐杀人废,国除为大河郡。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大河郡属兖州刺史部。天汉四年(前97年),山阳郡改置为昌邑国,所领宁阳、瑕丘二侯国改属大河郡。
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立皇子刘宇为东平王,改大河郡为东平国,宁阳侯国改属泰山郡,瑕丘侯国还属山阳郡。汉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削亢父、樊二县,别属山阳郡。河平元年(前28年),归还亢父、樊二县。鸿嘉元年(前20年),推恩置栗乡、桑丘二侯国,别属山阳郡、泰山郡。鸿嘉二年(前19年),推恩置桃乡侯国,别属泰山郡。鸿嘉三年(前18年),推恩置富阳侯国,别属泰山郡。元延二年(前11年),推恩置西阳侯国,别属山阳郡[2]。至此,东平国领七县:无盐、东平陆、富城、章、任城、亢父、樊[3]。
汉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推恩置严乡、武平二侯国,别属邻郡。建平三年(前4年),东平王坐祝诅上,自杀,国除为东平郡。汉平帝元始元年(1年),复东平国;又推恩置金乡、平通、西安、湖乡、重乡、阳兴、陵阳、高乐、平邑、平纂、合昌、伊乡、就乡、胶乡、宜乡、昌城、乐安、陶乡、釐乡、昌乡、新乡二十一侯国,别属邻郡。元始二年(2年),推恩置春城侯国,别属邻郡。汉孺子居摄二年(7年),东平王刘匡之父严乡侯刘信被立为天子,兵败,死,国除为东平郡[4][5]。
东汉
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年),立皇子刘苍为东平公,改东平郡为东平国。汉明帝永平二年(59年),以东郡寿张、须昌二县,山阳郡南平阳、橐、湖陵、瑕丘四县益东平国。汉章帝元和元年(84年),立东平王刘苍之子刘尚为任城王,分东平国任城、亢父、樊三县置任城国,南平阳、橐、湖陵、瑕丘四县还属山阳郡。汉安帝永宁元年(120年),以泰山郡宁阳县益东平国。至此,东平国领七县:无盐、东平陆、富成、章、寿张、须昌、宁阳。[6]
魏晋十六国
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降汉东平王为崇德侯,国除为东平郡。黄初四年(223年),徙封庐江王曹徽为东平王[7],复置东平国。黄初五年(224年),降封东平王为寿张县王,复为东平郡。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年),进封寿张王为东平王,复置东平国[8]。
曹魏前后,东平国移治须昌(今山东省东平县西北),东郡范县、济北国刚县(改为刚平县)改属东平国,宁阳县并入刚平县,章县并入富成县。至此,东平国领七县:须昌、寿张、范、无盐、富城、东平陆、刚平[9]。
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以东平国转封司马楙[10]。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年),又以东平国转封苟晞[11][12]。永嘉之乱后,国除为东平郡。
十六国时期,东平郡先后为后赵(325年-351年)、东晋(351年-355年)、前燕(355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东晋(384年-394年)、后燕(394年-398年)、东晋(398年-399年)、南燕(399年-410年)所有,省并富城、刚平二县,改东平陆县为平陆县。后燕建兴九年(394年),东平郡改属徐州。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收复东平郡后还属兖州,次年入南燕后又改属并州。义熙六年(410年),东晋再次收复东平郡,还属兖州。[13]。
南北朝
宋少帝永初三年(422年),东平郡济水以西的范县为北魏所攻占[13],余济水以东的须昌、寿张、无盐、平陆四县,因避敌而还治无盐(今山东省东平县东南)。从此,东平郡一分为二,不再合并。南朝宋后在无盐县侨置范县。至此,东平郡领五县:无盐、平陆、须昌、寿张、范,五县共治无盐城[14]。
北魏献文帝皇兴元年(467年),攻占南朝宋兖州大部,东平郡遂入北魏。皇兴二年(468年),以宋之兖州置东兖州,东平郡仍属之,平陆、须昌、寿张、范四县还治旧城。后复置富城、刚二县。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改东兖州为兖州,东平郡仍属之[13]。至此,东平郡领七县:无盐、平陆、须昌、寿张、范、富城、刚[15]。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须昌县并入无盐县,改称须昌县;又省并寿张、范、富城、刚四县;废泰山郡,省并其所领钜平、牟二县,其所领博平、奉高、嬴、梁父四县改属东平郡;东阳平郡乐平县并入东平郡平陆县,改称乐平县;废东阳平郡,省并其所领元城、顿丘、馆陶三县,其所领平原县改属东平郡;析置岱山县。至此,东平郡领八县:博平、奉高、嬴、梁父、须昌、乐平、平原、岱山,移治博平(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南)。[13]
北周灭北齐后,省并乐平县。至此,东平郡领七县:博平、奉高、嬴、梁父、须昌、平原、岱山。[13]
隋唐
开皇十年(590年),分兖州置郓州[16]。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郓州为东平郡,治郓城(今山东省郓城县东),领六县:郓城、鄄城、须昌、宿城、雷泽、钜野。[17]
魏永平元年(617年),改东平郡为郓州。许天寿元年(618年),复改为东平郡。郑开明元年(619年),复改为郓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复改为东平郡,治须昌(今山东省东平县西北),领五县:须昌、宿城、寿张、郓城、钜野。天宝十三载(754年),废济阳郡,其所领卢、长清、平阴、东阿、阳谷五县改属东平郡。后长清县改属济南郡。燕光烈帝圣武元年(756年),复改为郓州。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复改为东平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郓州。[18]
人口
长官
东平内史(前52年-前8年)
东平相(前8年-前4年)
东平太守(前4年-1年)
东平相(1年-7年)
东平太守(7年-9年)
东平太守(23年-39年)
东平相(39年-220年)
- 王元,字惠孟,京兆长陵人,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40年)坐度田不实,下狱死。[26]
- 应顺,字华仲,汝南南顿人,汉和帝章和二年(88年)见任。[27]
- 格班。[28]
- 宋汉,字仲和,京兆长安人,汉顺帝永建元年(126年)至四年(129年)在任。[29][30]
- 李瓒,一名珪,颍川襄城人,汉灵帝时在任。[31]
- 程昱,字仲德,东郡东阿人,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由曹操表授。[32]
- 杨沛,字孔渠,冯翊万年人,汉献帝建安中在任。[33]
东平太守(220年-223年)
东平相(223年-224年)
东平太守(224年-232年)
东平相(232年-289年)
东平内史(289年-307年)
东平相(307年-310年代)
东平太守(310年代-463年)
- 杨光,前秦宣昭帝建元二十年(384年)为东晋所斩杀。[37]
- 韦简,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年)为后燕所攻,战死。[38]
- 赵鸾,晋安帝义熙十年(414年)率流民降于北魏。[39]
- 刘胡,南阳涅阳人,宋孝武帝孝建元年(454年)至大明初在任。[40]
- 刘逊之,彭城人,宋孝武帝大明中在任。[41]
- 殷孝祖,陈郡长平人,宋孝武帝大明中在任。[42]
东平内史(463年-466年)
东平太守(466年-517年)
- 申纂,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诈降北魏。
- 章仇𢶏,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降于北魏。[43]
- 申纂,宋明帝泰始三年(467年)戍守无盐,为北魏所攻克。[44]
- 郑长猷,荥阳人。[41]
- 王祖念,北海剧人,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在任。[45]
东平内史(517年-519年)
东平太守(519年-577年)
- 刁昌,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526年)出任。[47]
- 乙琛,字仲珍,代人。[48]
- 尉瑾,代人,东魏孝静帝武定中在任。[49]
- 李慎,赵郡平棘人,东魏孝静帝武定中在任。[50]
- 郑昭伯,荥阳开封人,东魏孝静帝武定中在任。[51]
- 李桃枝,渤海蓨人,北齐时在任。[52]
- 卢庄之,范阳涿人,北齐时在任。[53]
东平郡守(577年-583年)
东平郡太守(607年-619年)
东平郡太守(742年-758年)
国主
注释及征引文献
- ^ 《汉书地理志汇释》
- ^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
- ^ 3.0 3.1 3.2 《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 《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第二》
- ^ 《汉书·卷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
- ^ 李晓杰《东汉政区地理》
- ^ 7.0 7.1 东平灵王徽本传作“寿张王”,但《三国志·卷十六·魏书十六·任苏杜郑仓传第十六》记载苏则于此年迁为“东平相”而非“寿张相”,“寿张”当涉下文“寿张县”而讹。
- ^ 《三国志·卷二十·魏书二十·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 ^ 9.0 9.1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 ^ 《晋书·卷一·帝纪第一》
- ^ 《晋书·卷六十一·列传第三十一》
- ^ 《晋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七》
- ^ 13.0 13.1 13.2 13.3 13.4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14.0 14.1 《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 ^ 15.0 15.1 《魏书·卷一百六中·地形志二中第六》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 17.0 17.1 《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 《续汉书·志第二十一·郡国三》
- ^ 《旧唐书·卷三十八·志第十八》
- ^ 21.0 21.1 《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 ^ 《太平御览》
- ^ 《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 《后汉书·卷二十一·任李万邳刘耿列传第十一》
- ^ 《风俗通义》
- ^ 《后汉书·卷十三·隗嚣公孙述列传第三》
- ^ 《后汉书·卷四十六·郭陈列传第三十六》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二》胡三省注引《东观汉记》
- ^ 《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第十六》
- ^ 《后汉书·卷八十九·南匈奴列传第七十九》
- ^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
- ^ 《三国志·卷十四·魏书十四·程郭董刘蒋刘传第十四》
- ^ 《三国志·卷十五·魏书十五·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裴注引《魏略》
- ^ 《隋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三十六》
- ^ 《晋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
- ^ 《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晋纪七》
- ^ 《晋书·卷一百十四·载记第十四》
- ^ 《资治通鉴·卷一〇八·晋纪三十》
- ^ 《魏书·卷三·太宗纪第三》
- ^ 《宋书·卷八十四·列传第四十四》
- ^ 41.0 41.1 《魏书·卷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三》
- ^ 《宋书·卷八十六·列传第四十六》
- ^ 《魏书·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
- ^ 《魏书·卷六·显祖纪第六》
- ^ 《魏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
- ^ 《魏书·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误作“太守”,《兖州刺史贾思伯碑》作“内史”。
- ^ 《魏书·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列传第七下》
- ^ 《魏书·卷四十四·列传第三十二》
- ^ 《魏书·卷二十六·列传第十四》
- ^ 《魏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
- ^ 《魏书·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
- ^ 《隋书·卷七十·列传第三十五》
- ^ 《北齐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四》
- ^ 《隋书·卷三·帝纪第三》
- ^ 《唐刺史考全编》
- ^ 《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