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陵县
建置沿革
春秋时,齐国于此地置平陵邑。西汉始置县,因与右扶风之平陵同名,故称“东平陵县”。汉高帝时置博阳郡,治博阳县(博县)。后徙博阳郡治于东平陵县,因其在济水之南,改郡名为济南郡。设有工官、铁官。考古人员发现汉代东平陵城有规模较大的冶铁和铸钱遗址。自两汉至曹魏、西晋,东平陵县一直为济南郡(济南国)治所。
西晋移济南郡治于历城县,又省“东”字,改东平陵为平陵县。北魏时,平陵县属齐州。北齐废。唐武德二年(619年)复置平陵县,为谭州治所。武德八年,省营城县,其地入平陵县。贞观元年(627年),废谭州,平陵县改属齐州。贞观十七年(643年),改平陵县为全节县。元和十年(815年)因“户口凋残”,省全节县,其地并入历城县。东平陵故城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人物
参考书目
- 《旧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 《新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 施和金,2008,《北齐地理志》(二十四史资料研究丛刊),北京:中华书局
- 谭其骧等,1974,《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唐敏、尹敬梅等,1993,《山东省古地名词典》,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