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致焕(1890年5月23日—1982年2月13日),别号炳文。嫩江省富裕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嫩江省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杨致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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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别号炳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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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0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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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82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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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嫩江富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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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立第一中学校毕业
- 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毕业
- 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训育主任、省立第一中学校教务主任
- 北平私立东北知行补习中学校长
- 重庆私立华西工商专科学校训导主任
- 龙北区招抚司令
- 黑龙江省党部委员
- 中国国民党第四、第六全大会出席代表
- 中国国民党平汉铁路特别党部筹备委员
- 中国国民党北宁铁路特别党部主任委员
- 中国国民党齐齐哈尔铁路特别党部主任委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干事、副科长
- 财政部福建省福鼎烟酒税局长
- 中央考核委员会党务组组员
- 教育部东北区教育辅导委员会委员
- 嫩江省政府接收委员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民国71年2月13日病逝[2]
参考文献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指导委员会,民42,第203页
- ^ “嫩江省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杨致焕于民国71年2月13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71)台统(一)义字第1648号(71.03.24),《总统府公报》第3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