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韶凤,字舜仪全椒(今属安徽)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

其早年在和阳跟从朱元璋渡江。洪武三年,授起居注。洪武六年,升任兵部尚书,后与中书省御史台都督府定军队训练规则。后改为侍讲学士,制定大明历。洪武七年,跟随朱元璋参与祭祀[1],后制定《洪武正韵》,洪武十三年辞职[2]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36):“乐韶凤,字舜仪,全椒人。博学能文章。谒太祖于和阳,从渡江,参军事。洪武三年,授起居注,数迁。六年拜兵部尚书,与中书省、御史台、都督府定教练军士法。改侍讲学士,与承旨詹同正释奠先师乐章,编集《大明日历》。七年,帝以祭礼驾还,应用乐舞前导,命韶凤等撰词。因撰《神降祥》、《神贶惠》、《酣酒》、《色荒》、《禽荒》诸曲以进,凡三十九章,曰《回銮乐歌》,皆寓规谏。礼部具《乐舞图》以上,命太常肄习之。”
  2. ^ 明史》(卷136):“明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又命孝陵寝朔望祭祀及登坛脱舄诸礼议,皆详稽故实。俱从之。寻病免。未几,复起为祭酒。奉诏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答刂礼,考据精详,屡被褒答。十三年致仕归,以寿终。弟晖、礼、毅,皆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