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剑岷
段剑岷(1901年1月29日—1987年2月18日),字醒豫,又名国汉。河南省祥符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河南省第一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段剑岷 | |
---|---|
个人资料 | |
字 | 字醒豫 |
出生 |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 |
逝世 | 1987年2月18日 | (86岁)
籍贯 | 河南省祥符县 |
配偶 | 杨爱莲、郭美兰 |
儿女 | 段锺淮、段锺汾、段锺济、段锺淇、段锺汴、段锺梁、段锺渝 |
- 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 辛亥年参加开封起事
- 民国十四年,出席第二次全代会
- 民国十九年,任河南党务特派员
- 民国二十年,任三十一师特派员及河南省党务指导委员
- 抗战军兴,任华北抗日特工委员会委员,组游系队抗日救国,旋任侍从室视察及第六次全代表、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民国三十七年,任立法委员
- 1958年,膺选全国好人好事代表
- 1987年2月18日病逝[6]
参考文献
- ^ “段剑岷先生行述”,《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0辑,第213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07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指导委员会,民国61年6月,第87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71年2月,第77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73年7月,第73页
- ^ “河南省第一区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段剑岷于民国76年2月18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76)华总(一)义字第1076号(76.03.12),《总统府公报》第4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