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阳郡 (东汉)

永阳郡中国古代的

东汉初平四年(193年)十二月,分汉阳郡上邽县[1],领上邽、清水县(析上邽县复置)、罕幵县(析上邽县复置)、绵诸道(析上邽县复置)4县。建安十九年(214年),郡废并入陇西郡[2]

注释

  1. ^ 《献帝起居注》曰:“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汉阳上郡(《后汉书集解》引马与龙说谓“上郡”为“上邽”之误)为永阳,以乡亭为属县。” 《续汉志 卷二十三 郡国五》刘昭注。
  2. ^ 建安十九年,省安东、永阳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