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要领导
院长葛晓燕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副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99号
对外官网江西法院网

沿革

该法院于1949年7月1日建立,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立案庭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民事审判第四庭
  • 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审判监督庭
  • 执行局
  • 办公室
  • 组织人事处
  • 法官教育管理处
  • 研究室
  • 司法警察总队
  • 宣传处
  • 司法技术处
  •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 机关党委
  • 老干部处
  • 纪检组(监察室)

事业单位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江西省法官培训学院

企业

历任领导

院长
  1. 蔺庭祥(1949年7月—1952年7月)
  2. 李光斗(1952年7月—1953年9月)
  3. 何行之(1953年9月—1955年4月)
  4. 朱开铨(1955年4月—1968年10月)
  5. 柳滨(1972年9月—1985年5月)
  6. 李迎(1985年5月—1993年2月)
  7. 李修源(1993年2月—2003年1月)
  8. 康为民(2003年1月—2007年12月)
  9. 张忠厚(2008年1月—2016年1月)
  10. 葛晓燕(2016年1月—)
副院长

知名案例

对应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参考文献

  1.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 [201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6).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