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凤(1442年—1500年),字天瑞,江西弋阳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辛丑进士,官至贵州参政。

汪凤

大明贵州布政司左参政
籍贯 江西广信府弋阳县
字号 字天瑞
出生 正统七年(1442年)
逝世 弘治十三年(1500年)
出身
  •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成化十一年(1475年),登乙未科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弘治四年(1491年),出为福建漳州府知府[1]。升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2][3]

家族

有子汪僎汪伟汪俊,皆进士,子汪佃,举人。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1746
  3. ^ 《国朝献征录·国朝献征录/卷之一百三》:贵州布政司左参政汪君凤墓志铭(李东阳) 参政汪君既举成化乙未进士,其子工部郎中僎,□辛丑;翰林编修俊,举弘治癸丑;检讨伟,举丙辰;□子生佃,举戊午乡贡,皆出君教,衣冠甲第之盛,士大夫葢侈言之,比僎以病归卒于途,越六日而君卒,闻者又相与哀之曰:“汪君固止是哉!”君讳凤,字天瑞,初命?南京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精练法比,然慎不轻决,每大寒暑狱,囚多庾死。君谨扫涤时食饮,又虑重囚苦啮鼠,特?蓄猫,自是死者绝少。尚书雅重君,诸司章奏,必令参定乃上,间草便宜疏亦以属之。值诏例荐可任,布政按察不果擢,擢漳州知府。君闻有群盗劫甚剧,过郡不至家而去。时上官欲以叛闻,因大发兵?功赏计,君曰:“是不足动众,可抚定也。”乃揭榜要路谕贼福祸,贼感悟,多散去。徐引兵蹙之,果就禽灭。初,民欲入城避贼,君曰:是自?乱耳。亟止之,不易市集,竟亦无他继。又新学宫及诸公署,徙狱近府治作捍海石堤治诸属邑水利,民大称便。立保甲法,盗无所于匿。郡境有畬人,野处山谷,君槩加抚赈,皆听约束。或诣庭求直民有讼不直者,诬奏及君,复下君理,分获重谴。君不施笞掠,以理折之,其人□□。此二事尤人所难者。君既抱才,器高自负许不帖帖?人下坐是忤物?有司所裁,弗克自尽,居六七年,意忽忽不乐,将弃官归,始擢贵州左参政,道延平,得热疾舁,至家半月,遂不起,是?庚申八月,年五十九而巳。君魁山??闳阔善论议少治经学多所自得有司录其文以传尤识当代典故其教子用家学不求外傅僎称能官俊奇于文且有识操伟亦然其?庶吉士,皆在予门。予用是征君之教?多君在郡督诸生躬?启廸皆以?闻所未闻亦师事云君之先出越国公华元自婺源徙贵溪高祖禄卿徙弋阳入国朝遂定居焉祖志福举永乐庚子乡贡历岷府教授以高邮州吏目致仕考仲端累赠南京刑部郎中
官衔
前任:
邝文
漳州府知府
弘治四年-弘治十四年(1491年-1501年)
继任:
彭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