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立(1517年—?),字子中,号成山,直隶滁州来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可立
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
籍贯直隶滁州来安县
字号字子中,号成山
出生丁丑三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李氏,赠安人;继娶邹氏,封安人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三百七十五名,三甲第二百九十一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瓯宁县知县。擢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升山东按察使司辽东佥事,转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为官以清白著称。[3]

著作

著有《建康风俗记》、《九华山志》、《引睡集》。

家族

曾祖王广,州判;祖父王安,贡士;父王徽。前母陈氏;张氏[4]。兄可文(生员)、可大。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来安县志·卷十一》:王可立,字子中,嘉靖癸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辽东佥事,转山东右参议,以清白著。著有《建康风俗记》、《九华山志》、《引睡集》。见《通志/艺文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