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黻炜
生平
毕业于京师大学堂。1905年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及法政大学。其间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归国后,参加清廷举办的考试,获授优等举人。[2]
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秘书长。1913年任北京政府司法部秘书及司法部参事。1913年10月,任奉天财政司司长。1914年1月,任北京政府内务部参事。1915年11月,任全国选举资格审查合审查员。袁世凯称帝时,任大典筹备处咨议。1916年,任北京政府内务部次长,后来改任北京政府交通部次长兼铁路督办。1927年,任蒙藏院副总裁。[2][3]
1928年告别政界,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北平大学法学教授。1932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参事处参事兼编译处主任、实业部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委员。1949年,免本兼各职后,出任行政法院院长,不久到台湾。[3]
著作
- 《中国货币论》
- 《中国财政》
- 《比较宪法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