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简称福建省妇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的领导。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福建省妇女代表大会。[1]
第十三届 2022年7月至今 主要领导 | |
---|---|
主席 | 林叶萍 |
副主席 | 卓晓銮、赖前斌、陈红、陈婉萍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机构类型 | 人民团体 |
行政级别 | 正厅级 |
组织法规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
在职人数 | 52人(2022年)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
邮政编码 | 350003 |
机构沿革 | |
1955年-1957年 | 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 |
历史沿革
1950年6月29日,福建省各界妇女联席会议在福州市召开,成立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7月13日,省民主妇联筹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成立筹委会常委会,推选苏华为筹委会主任,谢怀丹、于晶为副主任。1955年3月22日至28日,福建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福州市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省民主妇联)正式成立。省民主妇联受中共福建省委妇女运动委员会领导。1956年底,根据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共福建省委妇女运动委员会撤销,省民主妇联内设党组。1957年10月28日,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福建省妇女联合会。1967年1月,福建省各地造反派开始夺权,各级妇联组织相继陷入瘫痪状态。1972年3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妇女工作组成立。1973年7月30日至8月4日,福建省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福州市召开,选举产生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标志着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的正式恢复。1993年11月,根据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联主任改称主席[2]。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组织部
- 宣传部
- 权益部
- 发展联络部
-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 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
-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
- 福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福建省家庭关爱服务中心)
- 海峡姐妹杂志社
- 福建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
-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
- 福建省儿童保育院
- 福建省金山幼儿园
- 团体会员
- 福建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 福建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 福建省家政协会
- 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 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 福建省海外妇女联谊会
- 福建省女企业家联谊会
- 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历届执行委员会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第六届
- 任期:1984年11月-1990年9月
- 主任:华福周
- 副主任:方静、高迅莹、陈钟英、郑素文、陈秀榕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 任期:2001年12月-2006年10月
- 主席:王美香 → 刘群英(2003年8月8日当选)
- 副主席:杨丽卿(2005年12月离职)、林文秀、马义英、林呈生(2003年3月离职)、张华英(2004年7月当选)、陈允萍(2005年12月当选)
第十届
- 任期:2006年10月-2011年10月
- 主席:刘群英
- 副主席:林文秀、陈允萍、马义英、王小玲
第十一届
- 任期:2011年10月-2016年12月
- 主席:刘群英
- 副主席:马义英、王秋梅、包方、陆菁
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
- 任期:2022年7月-
- 主席:林叶萍
- 副主席:卓晓銮、赖前斌、陈红、陈婉萍
参考文献
-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20-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 ^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福建省志·妇女运动志.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8. ISBN 9787211054336.
- ^ 林叶萍当选福建省妇联主席. 中国新闻网.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