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锟
福锟(1834年11月5日-1896年10月10日),爱新觉罗氏,字蓟甫,号箴庭、珍庭、珍亭,清宗室,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嫡次子理密亲王允礽(废太子)六世孙,因其当上大学士后于朝廷声名显赫,人称福中堂。
福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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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 | |
族裔 | 满族 |
旗籍 | 镶蓝旗 |
原名 | 爱新觉罗‧福锟 (溥字辈) |
字号 | 蓟甫、箴庭 |
谥号 | 文慎 |
出生 | 道光十四年十月初五(1834年11月5日) |
逝世 |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初二(1896年10月10日) |
亲属 | 载耀(父)、毓章(子)、毓方(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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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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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福锟为咸丰八年(1858年)举人,九年(1859年)己未科第二甲进士,授任吏部主事,晋升吏部员外郎。
光绪五年(1879年),由吏部员外郎迁右庶子,擢任太仆寺卿。
光绪八年(1882年),召命授任兵部侍郎,再历调刑部侍郎及户部侍郎。
光绪十年(1884年),擢任工部尚书,兼任步军统领,后被受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兼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后再调户部,任协办大学士。福锟于户部驳斥机器制造及鼓铸钱币之弊,议革职,后改留任,很快得以复职。
光绪十五年(1889年),被加封太子太保衔,再封詹事府右庶子。当时,崇文上疏弹劾东阁大学士张之万交纳外官,结党营私,命福锟偕同刑部尚书潘祖荫访查,后证明张之万之清白。
光绪十七年(1891年),授任体仁阁大学士。
光绪二十年(1894年),皇太后万寿,赏双眼花翎。时年京师常有盗案发生,福锟先禁止步军以严刑迫令盗犯招供,遂令盗贼更显放肆,于是福锟决定奏请通布缉捕章程,[1]严拿罪犯,得允。
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甲辰(1895年6月26日),福锟致仕。[2]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丙申(1896年10月10日),福锟卒,光绪皇帝派贝子溥伦领侍卫十人,前往奠酒,并赏陀罗经被。赏其子毓方为郎中。[3]寻予谥文慎。[4][5][6]
家庭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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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第132576号。
- ^ 《清史稿》卷440:列传二百二十七:“宗室福锟,字箴庭,隶镶蓝旗,理密亲王允礽六世孙。咸丰九年进士,授吏部主事,晋员外郎。光绪四年,授右庶子,迁侍读学士,擢太仆寺卿。六年,赏副都统,充西宁办事大臣。八年,召授兵部侍郎,历调刑部、户部。十年,擢工部尚书,兼步军统领。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兼管内务府大臣。调户部,协办大学士。以部驳机器鼓铸,福锟议革职,改留任,旋复官。十五年,加太子太保,詹事府右庶子。崇文疏劾大学士张之万交纳外官,命福锟偕尚书潘祖荫勘之,奏言:‘之万住居湫隘,门无杂宾。枢臣接见外僚,藉以考核人才。不得以因公谒见,谓为接纳营私。惟僧静洲以方外浮屠往来仕宦之家,易招物议,请驱逐回籍。’报可。十七年,授体仁阁大学士。二十年,皇太后万寿,赏双眼花翎。时京师盗风甚炽,福锟初禁步军讯盗用严刑,盗益肆。至是奏请变通缉捕章程,允之。二十一年,疏请乞休。卒,谥文慎。”
- ^ 《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卷395。
- ^ 《清史稿》卷24:本纪二十四/德宗本纪二:光绪二十一年、光绪二十二年
- ^ 朱汝珍:《词林辑略·卷十·特授改补馆职》,明文书局
- ^ 中研院史語所:福錕資料. [2011-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5).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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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崇绮 |
清朝户部满尚书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癸亥 - 光绪十八年八月甲申 1886年1月3日 - 1892年10月19日 |
继任: 熙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