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西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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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条约》(法语:Traité de Saigon),又称《壬戌和约》(越南语:Hòa ước Nhâm Tuất)、《第一次西贡条约》或《法国、西班牙和安南和平友好条约》,指的是公元1862年由大南国阮朝政府与法兰西第二帝国、西班牙王国之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类型 | 不平等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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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 | 公元1862年6月5日 |
签署地点 | 南圻西贡(达成协议) 大南国顺化(正式签署) |
盖章日 | 公元1863年4月14日 |
签署者 | 潘清简、林维浃 波那 坡陵歌 |
缔约方 | 大南国 法兰西第二帝国 西班牙王国 |
语言 | 汉语、法语、西班牙语 |
公元1858年,由于二名西班牙传教士被大南帝国阮朝政府处决,法国与西班牙联合出兵以“惩戒”大南。法西联军一度占领岘港,后转而攻取南圻。大南军在南圻的战败使时任大南皇帝阮福时(嗣德帝)非常沮丧。公元1862年,阮福时派遣潘清简、林维浃两位前往法、西联军占领的西贡谈判。6月5日,与法国指挥官路易·阿道夫·波那少将(Louis Adolphe Bonard)、西班牙指挥官卡洛斯·帕兰卡(Carlos Palanca,即“坡陵歌”)在西贡达成一致意见。翌年4月14日,在顺化正式签订和约。这也是越南近代史第一个与欧洲国家正式兑现的不平等条约。
内容
条约共12条,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