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同乡
沿革
- 清代道光年间,为坛子坝场。
- 民国4年(1915年),县设六保卫区,为第四保卫区坛子乡。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坛子乡和同乐乡合并为坛同镇,属邻水县第三区。
- 民国29年(1940年)3月1日,实行新县制,坛同镇属邻水县第四区。
- 民国31年(1942年)1月6日,属邻水县第五区坛同乡,辖24保、231甲。
- 1949年12月,坛同区人民政府即建立了坛同乡公所。1953年4月24日,坛同乡公所改称坛子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坛子乡人民政府改称坛同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22日,坛同乡人委改称坛同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坛同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主持成立了坛同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1]。
- 1968年10月4日,经县人武部党委批准,坛同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2]。
- 1976年10月后,坛同人民公社的行政组织机构仍然是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坛同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坛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主任、副主任。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坛同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坛同乡人民政府[3]。
- 1994年,黑滩乡并入,改置坛同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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