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大中
翁大中(1638年10月13日—1706年4月7日)[1],字林一,号静庵,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翁大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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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上杭县知县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常熟县 |
字号 | 字林一,号静庵 |
出生 | 崇祯十一年九月初七日(1638年10月13日) |
逝世 | 康熙四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1706年4月7日 | (67岁)〕
墓葬 | 秦坡茔 |
配偶 | 娶钱氏,侧室王氏 |
亲属 | (父)翁长庸(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 (岳父)钱祖寿(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户部郎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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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丁巳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十六年(1697年)丁丑科二甲第三十名进士。授上杭县知县,四十一年(1702年)任壬午科福建乡试同考官,四十五年(1706年)卒[2][3]。
参考
- ^ 《海虞翁氏族谱》
- ^ “翁长庸字玉宇号山愚登第授户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余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参政河南临事敬慎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处典狱之任告归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大中字林一康熙丁丑进士知上杭县民输赋例缴公费曰平头大中却之以慈和宁静为治两世俱称长者”,[雍正]《昭文县志》
- ^ “翁长庸字玉宇少贫甚日或不举火登第授户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余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参政河南临事敬慎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至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典狱遂吿归其贫不异为诸生时也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字林一举进士知上杭县县号难治大中洁己恤民输赋向有额外公费大中尽革之民遂大悦又令纳户自封投柜民更称便岁旱米价踊贵大中开仓平粜且损米以给不能办值者埋胔掩骼善政釐然可纪卒于官杭民醵金归其榇祀名宦钱志参陈陶志需字云将蕙祥孙性方严不苟言笑与长庸同举于乡教谕和州迁上杭令正风俗革羡耗禁蛊毒每当谳决反复谕以情理讼者尝涕泣释争而去昭志兄贡字康成贡于乡廷试第二晋子与之字曰可登进士官澄海知县”,[乾隆]《常昭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