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54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54号决议是1948年7月15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38次会议通过的。这项决议断定了巴勒斯坦的情况构成了联合国宪章第39条下对和平的威胁。这项决议命令所有有关国家当局停止军事行动,向其军方及军事部队发出停火令,生效期由调解专员于三天内决定。决议亦宣布违反停火令的视作宪章第三十九条的破坏和平处理。决议为着紧急的必要,命令耶路撒冷市在下一日立即无条件停火。决议还指示调解专员继续解除耶路撒冷市的武装,确保市内的进出自由,调查可能违反安理会停火令的事件,并为此要求秘书长提供专员完成事务所需的人员、款项和设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54号决议
日期1948年7月15日
会议338
编号S/RES/54(文件
主题巴勒斯坦问题
投票
7票赞成
1票反对
3票弃权
结果通过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该决议在叙利亚反对,阿根廷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联弃权下,以7票对1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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