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生 (佛教)
概论
胎生,意为有情先为胎藏缠裹、后破胎藏而出生,不同于卵生(从卵中孵化生出)、湿生(在湿润处由湿气生出)、化生(从无中突然自然变化生出),[2]例如象、马、牛等畜生,部分的龙、大鹏金翅鸟、鬼、人等。[3]
《俱舍论》指出后身菩萨(指此生结束后即解脱生死之菩萨[4])皆为胎生,其原因为引导世人接受正法、增加对佛法之信心、避免外道毁谤其为鬼神化身。[5]
四生并非和“物种”或六道众生种类一一对应,如人与傍生四种生育方式皆有,目前的人类即为胎生,饿鬼道亦有胎生及化生两种。[6]《楞严经》亦认为遍布于各道中的阿修罗各有不同诞生方式,其中人道阿修罗为胎生。[7]
参见
参考文献
- ^ 丁福保. 四生. 《佛学大辞典》. 维基文库. 1922 (中文).
- ^ 2.0 2.1 慈怡法师主编. 〈四生〉. 《佛光大辞典》 (高雄县大树乡: 佛光). 1988. ISBN 9789575433307 (中文(台湾)).
- ^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卷第九:“若诸有情从胎而生,谓在胎藏,先为胎藏之所缠裹,后破胎藏方得出生。此复云何?如像、马、驼、牛、驴、羊、鹿、水牛、猪等,及一类龙,一类妙翅,一类鬼,一类人,复有所余诸有情类从胎而生,谓在胎藏,先为胎藏之所缠裹,后破胎藏方出生者,皆名胎生。”
- ^ 丁福保. 最後身菩薩. 《佛学大辞典》. 维基文库. 1922 (中文).
- ^ 《俱舍论》卷八:“何缘后身菩萨,得生自在,而受胎生?现受胎生,有大利故。谓为引导诸大释种亲属相因,令入正法。又引余类,令知菩萨,是轮王种,生敬慕心;因得舍邪,趣于正法。又令所化生增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义。我曹亦尔,何为不能。因发正勤,专修正法。又若不尔;族姓难知,恐疑幻化,为天为鬼。如外道论矫设谤言︰过百劫后,当有大幻,出现于世,啖食世间。故受胎生,息诸疑谤。”
- ^ 《俱舍论》卷八:“人、傍生趣各具四种……人胎生者,如今世人。……鬼趣,唯通胎、化二种。鬼胎生者,如饿鬼女白目连云︰我夜生五子,随生皆自食;昼生五亦然,虽尽而无饱。”
- ^ 《楞严经》卷九:“是三界中,复有四种阿修罗类。……若于天中降德贬坠,其所卜居邻于日月,此阿修罗从胎而出,人趣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