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福(1967年10月),山东昌乐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文学学士。现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

生平

199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之后任职于公安部办公厅。2000年5月,担任公安部第四研究所副所长。2000年10月,担任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2002年2月,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2006年9月,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2011年9月,升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1]。2015年8月,担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2]。2017年7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吉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3][4][5][6]。2018年1月,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2020年3月,改兼省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22年6月,改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7]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田锦尘
中国共产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
2022年6月-
现任
前任:
张安顺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秘书长
2020年3月-2022年6月
继任:
李伟
前任:
姜治莹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7年7月-2020年3月
继任:
侯淅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黄关春
吉林省公安厅厅长
2015年8月-2018年1月
继任:
刘金波
前任:
黄明
公安部办公厅主任
2011年9月-2015年8月
继任:
聂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