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蔡元相中式丙子科江西乡试举人,次年(1577年)会试中副榜,授浙江西安知县,任内听断明允,因为供养双亲而致仕,县民铸造铜像、建立生祠祭祀他;不久经两道诏令起复,升任淮安通判,半年后辞官归乡,九十岁去世[1]。
引用
- ^ 1.0 1.1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蔡元相,万厯丙子会试,丁丑联中乙榜,任浙江西安县知县,听断明允,以养亲致仕,民铸铜像、立生祠祀之;寻两诏起复,升淮安通判,半载辞归,寿九十而卒。 陈志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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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临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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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西安县知县 1592年-15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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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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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杜一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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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淮安府通判 1596年-15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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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江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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