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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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永钦(1951年3月28日—),中华民国法律学者、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长,曾任司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大会代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政大法学院院长等职。
苏永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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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12任司法院副院长 | |
任期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9月30日 | |
提名 | 马英九 |
前任 | 谢在全 |
继任 | 蔡烱炖 |
中华民国第1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 | |
任期 2006年2月22日—2008年7月31日 | |
前任 | 职务设立 |
继任 | 彭芸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台湾宜兰县 | 1951年3月28日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彭凤至 |
亲属 | 苏起(兄) 苏卓馨(女儿) |
职业 | 法学家、政治人物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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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苏永钦出生于宜兰县,籍贯浙江省杭州市。就学于老松国小、台北市立万华国民中学。毕业于建国中学后,就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于1972年毕业。他与马英九是高中及大学同学。1981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学术生涯
从政经历
在李登辉执政期间,曾衔命前往游说陶百川接受修宪,未果但颇获重用,并对坚持护宪的宪法耆宿胡佛批判尤烈。1996年担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亦曾任行政院新闻局法规委员会、诉愿委员会委员。
1997年5月8日马英九辞去政务委员后向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提出教职申请,然而申请已在三月底截止,法学院为此召开临时院务会议通过受理申请,并将申请截止日期为延长到五月底。该院教授许玉秀和陈惠馨撰文〈特权很难反省〉,批评前院长苏永钦等为马破例的特权问题,文中强调“往后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难取信于人”[1]
自2006年起,因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采政党比例代表制,因此苏永钦又受中国国民党推荐,专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
司法院副院长
2010年8月24日,苏永钦受总统马英九提名为司法院副院长暨大法官,民间司改会对其评价是“非常不适任、非常不推荐”,虽有专业能力,但曾多次提出支持威权、压缩民主与人权的意见,道德也有严重瑕疵:例如违背程序正义,护航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专任教授等。[4]
同年10月8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权,获73票赞成出任司法院副院长;于10月13日上任。
2016年7月12日,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炮轰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阻碍观审制。柯建铭反驳,这种“只让你看,不让你判”的假改革距离人民期待太远毫无学理基础。
个人生活
荣誉
-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杰出研究奖,1994年、1998年
- 政大杰出研究讲座教师,2001年、2002年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著作
- 《联合政府:台湾民主体制的新选择?》(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1-2
- 《国会改革:台湾民主宪政的新境界?》(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5-5
- 《政府再造:政府角色功能的新定位》(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7-1
- 《地方自治:落实人民主权的第一步》(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8-X
注释
苏永钦公开辞职信 反对总统主导司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反驳苏永钦 柯建铭:“观审制”距离人民太遥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许玉秀; 陈惠馨. 特權很難反省. 民间司改会数位典藏.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1997-05-31 [2024-11-30] (中文(台湾)).
- ^ 马屁由来有自 特权很难反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08年6月23日
- ^ 特权很难反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97年5月
- ^ 2010年大法官暨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評鑑報告:. [2010-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 ^ 劉院長頒贈一等功績獎章予卸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 行政院. 2008-08-21 [2021-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0).
外部链接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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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首任 |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一届 2006年2月22日-2008年8月1日 |
继任: 彭 芸 |
司法院 | ||
前任: 谢在全 |
司法院副院长 第十六任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9月30日 |
继任: 蔡烱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