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占山寺
西充占山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西充占山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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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22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西充占山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占山乡乡场镇上街占山中心小学校址内,始建于唐宋,明初期重建,原为一四合院建筑,由前殿、正殿、观音殿、藏经楼组成。清代作过改建,在正殿左侧添加禅房一通,后历经兴废,现仅存正殿一通,左禅房一通,面积530平方米。正殿座南向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木结构抬梁式建筑,八架椽屋前后橼袱搭牵四橼袱,柱顶有砍杀,梁架上现保存有大量彩绘图案,内容为:喜鹊纹、龙纹、凤纹、花草纹、几何纹、卷云纹等。梁上有墨书题记:“占山者创自唐宋以来,渊源远矣,明初先辈建立”,保存完整,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及科学价值。2010年,占山寺被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