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运鸿(1945年),男,江苏高邮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宁波市委书记等职。

生平

早年毕业于江苏省高邮中学,后进入同济大学城建系,供职于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局。1986年,任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3年,升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同年改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1]。1995年,任宁波市委书记。1999年9月撤销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职务。2000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年[2]

参考文献

  1. ^ 资料:许运鸿滥用职权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网易. [2012-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2-16). 
  2. ^ 原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副省长许运鸿忏悔录曝光. 新华网. [2012-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25).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叶承垣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委员会书记
1995年8月-1999年9月
继任:
黄兴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陈同海
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4年1月-1995年8月
继任:
张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