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鄂皖边区第一次围剿

豫鄂皖边区第一次围剿,为中国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蒋中正所领导的国民政府对实力日益壮大的中国共产党发动大规模军事围剿。主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位于豫鄂皖三省边境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亦称“鄂豫皖苏区”)。时间发生于1930年冬季至隔年春季期间。国民政府设立鄂豫皖边区绥靖督办公署,调集8个师又3个旅,近10万人的兵力,于12月上旬开始对根据地进行第一次围剿。红军进行了反击,至1931年1月,共歼国军4个团又4个营,击溃4个团又1个营。打破国民政府的第一次围剿。

豫鄂皖边区第一次围剿
第一次国共内战的一部分
日期1930年11月-1931年1月
地点
结果 红军胜利
参战方
国民革命军 工农红军
指挥官与领导者
何成濬
李鸣钟
贺龙
邝继勋
兵力
100,000人 20,000人
伤亡与损失
5,000人 ?

战役名称

中华民国方面称之为“豫鄂皖边区围剿”或“豫鄂皖三省边区围剿”,并未明确划分次数,仅分前后两个阶段,视本次为第一阶段的围剿时期;中共方面称之为“鄂豫皖苏区第一次反围剿”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一次反围剿”。

时代背景

国府方面

1930年代蒋中正与冯玉祥阎锡山等新军阀大混战,中共趁此时扩展鄂豫皖根据地,与洪湖苏区形成了三面包围武汉的局势,对于国民政府形成了极大的威胁。自1930年冬,蒋中正以江西中央苏区作为重点发动大规模围剿的同时,也对鄂豫皖苏区进行围剿。

中共方面

中共相继于1927年11月、1929年5月、1929年11月相继开辟了鄂东北、豫东南、皖西三个“革命根据地”,并于1930年春统一三地为鄂豫皖边区,整并各地红军为中国农工红军第一军后,利用蒋冯阎大混战的有利时机,大举出击,攻占了许多城镇和广大农村,将原本彼此隔离的鄂东北、豫东南、皖西三地连成一片,成为仅次于中央苏区的第二大根据地。按照中共党中央指示,由罗山南下威逼武汉,配合中央苏区的反围剿,并准备向长江沿岸发展和打通与鄂东南的联系。

参战部队

国民革命军方面

1930年10月,国民政府任命何成濬为武汉行营主任,李鸣钟[1]为豫鄂皖边区绥靖督办,国民革命军(以下简称国军)参战部队如下[2]

以上总计共有步兵10余个师,总兵力约10余万人。

作战方针制定为在根据地周围安设据点,逐步推进。俱体战略分为三步:首先造成圆箍式的包围,其次控制要道、集镇,最终分区清剿,以图抓住红军主力决战。

中国工农红军方面

中国工农红军(以下简称红军)由第二、第四军团应战,各参战部队如下[3]

以上总计共有9个军[4],总兵力约2万余人,还组成鄂豫皖临时特委和临时军委,统一领导苏区军民。并以地方武装和群众性的游击战争阻击敌人,迅速调回红军主力攻击敌人弱点,以改变不利态势。

战役过程

1930年11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对中央苏区进行重点围剿的同时,任命武汉行营主任何成濬为总指挥,先后调集8个师3个旅约计10万人兵力,由刚刚投靠蒋中正的冯系军阀李鸣钟为鄂豫皖三省边区绥靖督办,于12月上旬开始向根据地进攻。此时红一军已挺进商南、皖西,鄂豫边区无主力红军,形势十分危急。曾中生以中共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召开原边特委、红一军前委(留后方者)和临近各县县委负责人的紧急会议,会上成立了中共鄂豫皖临时特委、临时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临时特区苏维埃政府,以集中统一党、政、军对反围剿的领导和指挥。会后,中共鄂豫皖边临时特委对反围剿进行了布置。红一军跳到外线,在皖西和商城四姑墩两次重创国军,深入苏区内部的国军完全转入守势。1931年1月上旬,国军在损失了5000多人、3500多支枪后,被迫撤出苏区,第一次围剿草草收场。

后续

1931年1月初,红1军与红15军在长竹园会师。按照中共党中央的决定,合编两军为红四军,全军共12500余人。红四军成立后,鉴于进攻鄂豫皖边区之敌已处于守势,遂决定转入进攻作战。2月初,红四军第10师第30团在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向新集发起了进攻,于2月10日攻入城里。此战役使红军有了攻坚战的经验,并拔除了国军在根据地内部的一个据点, 使整个鄂豫皖苏区得以连成一片。后来新集成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首府。

注释

  1. ^ 一作李鸣锺。
  2. ^ 引自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民革命军战史》第四部《反共勘乱》第三卷,第4-6、163页。
  3. ^ 引自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民革命军战史》第四部《反共勘乱》第三卷,第164页。
  4. ^ 未列入各地赤卫队、童军团等地方部队。

参考

  • 《国民革命战史》第四部《反共勘乱》,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军军史·军级战位战史一》,新铭,知兵堂出版社。
  • 《国军军史·军级战位战史二》,新铭,知兵堂出版社。
  • 《中国工农红军的反“围剿”战争》,刘仲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 《中国红军发展史》,王健英,广东人民出版社。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