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梅
赖梅(16世纪—16世纪),字汝和,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赖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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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桂阳县知县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丰城县 |
字号 | 字汝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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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赖梅是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2],授太湖知县,有某豪强诬陷家人死罪,他设法申免,三个月后因母亲逝世回乡,服阕后补任桂阳知县,到任后拜访周敦颐故居,并修葺祠祀、抚辑流民,令强悍的峒民亦归附,豪民何曰苹以弟杀兄论死,以重赂求释,他始终按法惩治,上级呈上功绩以应给,他却忤逆当道而辞官,行李萧然,著有《春秋题意》、《耕读埜稿》[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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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夏永 |
明朝太湖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继任: 王嘉宾 |
前任: 杨宽 |
明朝桂阳县知县 嘉靖年间-隆庆年间 |
继任: 纪法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