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君,是中国古代命妇的一种封号,是指以乡名为封号的。乡君一号始于西晋晋文帝封皇后王元姬的继祖母夏侯氏为“荥阳乡君”。之后乡君封号历代仍有沿用,唯宋代废此号。乡君一般多作为皇后嫡母、生母、继母的封号,有时皇后的外祖母亦能受封,也有宗室、官员之妻甚至皇女封为乡君的例子。

西晋

晋书中,清楚的记载了在皇后亲蚕礼时,作为侍礼人员之一的乡君的仪制:“……乡君助蚕,乘皂交路安车,驾三。”而在亲蚕礼当天,皇后在西郊升坛时:“……乡君以下各采九条(蚕),悉以桑授蚕母,还蚕室。”而在平日,乡君乘坐的车称作油軿车,并规定只能使用两匹马。

西晋乡君冠服规制:金印紫绶,佩山玄玉,皆带绶,以彩组为绲带,各如其绶色,金辟邪首为带玦。

刘宋

刘宋时,乡君在陪侍皇后行亲蚕礼时,著青衣、头插步摇,并带竹框与铁钩随侍。

唐朝

唐朝的外命妇品秩中,四品官员之母或正室为乡君。

金朝

金朝规定,五品文散朝列大夫、武散宣武将军以上官位者,母亲与妻子封为乡君,后来金章宗承安二年改封为县君。但不论改号与否,冠服仪制仍照一~九品分为:

  • 一品:红罗画云气盘龙锦褾,金龙五色罗十七幅,宝装玉轴
  • 二品,翔凤褾,金凤罗十六幅,犀轴
  • 三品、四品:盘凤褾,金凤罗十五幅。
  • 五品,翔鸾锦褾,金鸾罗十四幅。

以上幅皆用五色罗,轴皆用犀。

  • 六品,御仙花锦褾,金花五色绫十二幅。
  • 七品、八品、九品,太平花锦褾,金花五色小绫十幅。

以上轴皆用玳瑁。凡褾皆红,幅皆五色。

明朝

明朝奉国将军女封乡君。并订冠服为:珠翠三翟冠,丹矾红大衫,深青纻丝金绣孔雀褙子、金绣练鹊文霞帔。

清朝

清朝时有资格封乡君者有:

按规定,乡君每年领年俸四十两、禄米40斛;同时清朝对于乡君的婚礼有详细的规制:

  • 聘礼:马匹二头,马鞍二匹,开宴十六席,酒十六瓶,羊十四只,茶十六桶。
  • 纳采:马匹二头,羊七只,无宴席。
  • 陪嫁:侍女二名。

以上与宴所需的茶膳皆由光禄寺筹备,羊与酒则是由乡君的夫家负责。同时在外嫁时又会再加俸锻五匹。

乾隆年间增定,亲王郡王之女不论嫡庶,一旦依命出嫁蒙古外藩和亲者,一律封为乡君。

受封者一览

参考文献

  1. ^ 宋书》 卷41:“追赠太妃(陈妙登)父金宝散骑常侍,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