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
不同文化概念中的冥界
埃及
对于古埃及人而言,死亡并非人生的尽头,而是另一段生命历程的开端。埃及的冥界常被音译作杜阿特,由冥界之主奥西里斯掌管,死者灵魂来到此处进行死后审判。当每日夜幕降临之际,太阳神拉驾着驳船从西方进入冥界,给冥界带来十二小时的光明,并在清晨时分从东方返回人间。
古埃及人将人的灵魂分为五个部分:卡(Ka,生命体征)、巴(Ba,性格)、仁(Ren,名字)、伊比(Ib,心脏)及舒特(Sheut,影子),此外还有阿赫(Akh)的概念。人在死后被制作成木乃伊,进行开嘴仪式时,卡和巴都将离开人体,并进入到冥界。在古埃及艺术中,巴常被物化为一只人首(通常为死者的面容)鸟身的奇特生物,可以在空中自由地遨游;而卡则是个双手高举的姿态,仿佛随时等待接受祭品。巴最终将会回到木乃伊化的身体中,并与死者的卡相结合,形成“阿赫”。死者能否复生,取决于巴是否回到卡身边喂养它。
古埃及人将死者的身体制作成木乃伊,就是希望其在死后获得永生,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保证在死后复活。死神阿努比斯带着死者来到冥界接受死后审判,在心脏称量仪式之中,死者的心脏被置放在天平上,而天平另一端则是玛阿特的羽毛砝码。如果天平处于平衡状态,这代表死者生前是一位善良的人,他/她的灵魂将会被带到俄西里斯面前进行复活,并得到永生的机会,前往天国一般的芦苇原;如果天平失衡,则表示死者生前曾有作恶,他/她的灵魂将会被一旁的怪兽阿米特所吞噬。心脏的称量由阿努比斯负责,而神托特则在天平旁负责记录。
古埃及文明重视人的道德、明善恶之别,作恶多端者无法得到永恒生命。葬礼中有死者之书,含有可以协助死者通过死亡之地杜亚特前往来世的咒语。
希腊
古希腊相信人死后的亡灵会通往冥界(或冥界)。通常而论,除非在正式且合乎体统的葬礼仪式完成之后,否则亡者的灵魂绝不会抵达冥界,便因此会作为幽灵般常常在阳间萦绕飘荡著。冥界有各种不同的景象,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冥界观点也跟着改变。
冥界的最广为人知的地区之一就是冥府(ᾍδης)。此处完全由一尊神明统辖,祂乃宙斯的兄长,名为哈迪斯。祂的领域原本称之为哈迪斯空间(the place of Hades)。
要通过抵达冥府必须通过地狱的绝望之门。然后必须付钱给冥界船夫(Χάρων)才能渡过三途之河(Στύξ )。过了三途之河后就会遇见地狱三头犬赛伯拉斯 (Κέρβερος )。过了地狱犬就会抵达审判宫被地狱审判官米罗斯王(Μίνως)决定亡灵该往地狱或极乐世界去。
在这空间中有一个被称为塔耳塔罗斯(Τάρταρος)的领域,那里是遭受惩戒者所必须到达之处,是一个非常痛苦并且乃为刑罚的空间。
此外还有第二个领域至福乐土(Ἠλύσιον πεδίον,希腊神话中的乐园、乐土之义,也意译为至福之境,音译为埃律西昂、伊利西昂或伊利西恩),是一处愉悦祥和的空间,那里是品德高洁者以及被天神们眷顾的往生者所可以到此居住的极乐净土。
基督教
《圣经·新约》的相关记载
《圣经》所提及的海地斯(Hades,来自于希腊教神话中掌管冥界的神祇哈得斯的名字)乃是亡者暂时的拘留处,与科拉西斯(Kolasis,意即希腊文的处罚)不是同一回事。海地斯分为乐园和苦处两个地方。
亡者会到海地斯去,祂们在此等候身体复活及最后的审判。
最后的审判时,海地斯会交出死者,若名字没记在生命册者会被扔到火湖(参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十五节), 海地斯只是暂时之处,最后海地斯也会被丢到火湖(参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十四节)。
《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书》第十六章第十九节至第三十一节记载耶稣曾经描述海地斯的景像: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
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
他在冥界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
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圣经》也曾提及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舍生后曾经下降至冥界,向居住在那𥚃的亡者传道。
主流基督教所持有的各种观点
早期基督教相信冥界是一个位于地底深处的、阴暗无光的洞穴,绝大多数人去世后,其魂神便会沉入冥界,在那𥚃接受各自应得的待遇,并且等待肉身的复活。教父特士良曾经表示他认为只有殉教者被允许在去世后马上进入天国。
后来, 人们逐渐把冥界与地狱此两者相混淆,例如在文艺复兴时期,著名诗人但丁的著作《神曲》便把《圣经》所提及耶稣基督降至冥界一事描述为不少基督教徒所说的地狱之痛(英文: Harrowing of Hell)。
现今东正教官方说法指人死后会在冥界中等待最后的审判,只有成功成为圣人的逝者和为捍卫信仰而丧失性命的殉教者才可以直接进入天国,与早期基督教所持的立场相似,但也有东正教信奉者相信人死后会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在冥界沉睡,其后便会接受审判,而不须等到基督再临之日才受审,信奉天主教的一些神学家 如托马斯·阿奎那 则把冥界等同于炼狱或灵薄狱等地方,更正教当中的各个教派和安立甘教等宗教对此亦各有其看法。
虽然冥界对传统基督教而言仍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但是流行基督教往往不予重视。可能是受到古时的异教神话所影响,流行基督教相信人死后,其魂神便会在受到审判后马上被送往天国或地狱,这种观点亦深刻地影响了流行文化当中关于来世的观念。
犹太教
犹太教的圣典《希伯来圣经》多处都提及了一个被称为冥界(英文: Sheol)的地方,不同的经文对冥界的描述似乎有所不同甚至互相矛盾。例如在《训道书》等一些书典中,冥界似乎是所有亡者都会去到的地方,是一个没有任何活动的永眠之地,在那里的人甚至连 神也忘记了,但在另一些书典中,冥界有时候带有惩罚性质,在部分书典中, 冥界的居住者偶尔能够到达人间,例如《撒母耳记 上》提及一位女巫接受扫罗王的请求,召唤了先知撒慕尔的亡魂,可见即使是虔诚的先知在死后也会到达冥界,此外, 透过使用一些法术似乎能够召唤亡者。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犹太教早期相信人死后 不论是善是恶,都会到冥界长眠,但后来可能受到了其他宗教的影响,逐渐相信冥界分为苦界和乐界,前者是恶人受苦之地,后者是善人享福之地,而在审判日之时,所有亡者都会受到审判,到了后期, 犹太教开始拥有了类似于地狱的可怕死后世界概念,可能是受到了希腊教的影响,基督教出现之初便吸收了这些概念,发展出关于天国和地狱的见解。现今犹太教仍然坚持关于冥界的见解。
尽管主流基督教往往忽视冥界此一概念,不过一些神学家尝试调和这些说法之间的矛盾,认为灵魂并非如强烈影响了基督教的新柏拉图主义所认为的那样,能够独立于肉躯而活动,而是必须配合肉躯才有此能力,并且认为这才符合《旧约圣经》的观念,而人死后, 灵魂便会到达冥界暂时休息,直到最后的审判开始时,善人便会进入天国而恶人便会进入地狱。现今宗教学家仍在争论关于冥界的话题。
中国大陆民间宗教
中国文化存在普遍的阴阳理论,以现世的人间为阳间或阳界,死后生活的地方是幽冥或冥界。至少在周朝以前,很多人就认为人分魂魄,作为阳气的魂和作为阴形的魄结合形成人,人死以后,神魂灵气归于天,精魄形骸归于地[2],以魂气形魄来解释人前世、现世和来世的演化,并将精灵世界分为三界:地上的人间,天上神灵的天堂,和地下精魄的地府。黄泉可能是中国宗教信仰中最早出现的冥界地府的概念。地府的构造体系,源自古代佛教传入后,受其影响,在道教原有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本土的地狱体系。地府的概念大于地狱,幽冥的概念又大于地府。幽冥泛指亡魂所在的空间,因而不局限于地府,古时凡非阳世即幽冥,甚至包括天神与山精水魅的居地,甚或可能和人间在空间上重合,只是人不能知晓;地狱特指囚禁和惩罚生前罪孽深重的亡魂之地,可以说是冥界地府的监狱和刑场;而一般人死后在地府大多是含笑九泉,像在人间生活一样,上善之人死后甚至成仙成神荣入天堂[3]。
远古时认为后土(后土皇地祇)主宰死者[4],后又认为东岳泰山是天子封禅所在,上通天庭,下通地府,故普通人死后亡魂会归于泰山之下,并且由东岳大帝为地府之王。后又认为酆都为冥界入口,则酆都之神酆都大帝也被奉为是冥界主宰,在道教有说法认为东岳大帝为地府之主,酆都大帝辅佐执掌地府,类似现今的法院的正副院长,或者可说是双首长制,东岳大帝为国家元首,酆都大帝为政府首脑,主宰十殿阎君。一般人死后,先到各县、州、府、都城隍处接受初审,再逐步移送地府。
在佛教神话中,面燃鬼王(观音菩萨化现,道教则说是太乙救苦天尊所化身)就是地狱一切亡灵的领导者,为亡灵分衣施食,并随之于中元节升上阳世,监督众鬼。另外曾发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菩萨是拯救地狱众生的救主,由于佛教的传播,无论是东岳大帝、酆都大帝、十殿阎君、面燃鬼王等都被民众认为是地藏王菩萨的护持者。民间还传说,曾经进入地狱拯救母亲的目连尊者,舍身于外道暗杀后,辅佐地藏王菩萨,立志普救枉死城众生。
对危害人类的鬼魅精怪,道教传有驱邪考召的仪式,用以“拘捕为害鬼神精邪,并加刑询拷问,逼其招供”,并且在考召过程完成之后,依鬼律行法,对鬼魅处置或押赴地狱[5]。佛教用来处理鬼魂的方式,则主要为念诵佛经、超度亡魂(中阴)、施食饿鬼。
坟墓被认为是人死以后在冥界的居所,传统上人们会将墓室装扮成在人间正常理想生活中居室的样子。《说文》:“墓者,没也。”“葬者,藏也。”中国在早期有墓无坟,史书记载尧、舜、禹、汤王、文王、武王、周公、秦穆公、樗里子等离世后都采用平地以下的墓葬[6]。《礼记·檀弓》:“古者墓而不坟。”后来墓地又出现了地表以上的坟以及地上建筑,并在寒食节、清明、小清明(上巳)等节日就扫墓,避免祖先坟墓年久失修,终至湮没。南方族群如闽南人、广府人、客家人流行一种“拾骨葬”法,是等待土葬的死者遗体腐化后,将其骨骸取出,装入瓮中,重新安葬一次,这是一种移民文化,方便移民迁居时携带祖先骨骸。
华人相信,冥界使用冥币做为通货,故焚烧冥币纸钱,可帮助祖先的经济。根据佛教的轮回观,相信地狱道为六道众生之一(人亦是其中之一),在地狱受尽业报后,亦可以从地狱转世到人界或其他界。另有人相信地府中存在以苦刑处罚罪过的地狱,通过冥币能够买通地狱中的无常鬼卒、牛头马面等,而使祖先免于较重的刑罚。
人们又相信,祖先九泉之灵与人世间的自己同在,虽然阴阳两隔,但他们始终在阴界或天堂关注著自己,并会保佑子孙后代。已故亲属的家人往往会立下神主牌,在除清盂九(除夕、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与寒衣节、冬至等节日祭祖,除了烧线香、烧纸钱,很多人还会奉上食品、纸扎祭品,亦有人相信,冥界相当于人间,若祖先缺乏民生物资可能会成为饿鬼,供品可让祖先在冥界享有冥福,让祖先知道子孙在人间也过得很好,安慰祖灵。这些信仰让人们敬天崇祖,除了达到感情寄托和心灵充实,也会达到儒教中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宗旨。
台湾民间宗教
神道
《古事记》记载有冥界地府黄泉国。民间信仰人死后须经过三途川,川旁有悬衣翁和夺衣婆,他们将死者衣服取下挂在树上,视其轻重,探知死者生前为善或作恶。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认为凡人死后,其魂神会到幽冥接受阎罗王的审判,《无量寿经》宣称凡人寿终之后,入其幽冥、转生受身、改形易道,会因所造的善业和恶业而受阎罗王审判,之后投生至其他的道趣轮回。
上座部佛教
上座部佛教认为众生的每一辈子之间没有间隔,众生去世之后会立即转生。虽然上座部佛教和道教等宗教同样相信饿鬼和被困在地府受尽折磨的某类众生存在,但是上座部佛教认为饿鬼道和地府道属于五道,并非每一辈子之间的间隔状态,而且业力才是众生在死后世界所受的待遇如何的决定性力量,没有任何一位神灵能够干涉。
参考文献
- ^ 幽都,即幽冥都府。《楚辞·招魂》:“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王逸注:“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称幽都。”
- ^ 《礼记·郊特牲》:“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注曰:“魂者神也,阳也,气也。魄者精也,阴也,形也。”
- ^ 《太平经》:“上善之人”,死后阴曹判官“著善籍之文,名之为善人之籍”,“行仰善,与天地四时五行合信,诸神相爱,有知相教,有奇文异策相当,见空缺相荐相保,有小有异言相谏正,有珍奇相遗,共进于天神。”
- ^ 后土,俗称为“后土娘娘”,全称“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祇”,和主宰天界的皇天上帝(玉皇大帝)相配,掌阴阳,育万物,被称为“大地之母”,是最早的土地之王,主宰地上和地下。祂掌管生死的职能在秦汉以后的华夏宗教信仰中逐渐转移给了东岳大帝。
- ^ 考召. [2017-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1).
- ^ 《吕氏春秋》:“尧葬于榖林通树之,舜葬于纪市廛不变其肆,禹葬会稽不变人徙。”《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中载刘向曰:“殷汤无葬处,文、武、周公葬于毕,秦穆公葬于雍橐泉祈年馆下,樗里子葬于武库,皆无丘垄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