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仙(1903年—1983年),又名陈明仙、明轩。贵州省平坝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贵州省妇女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陈明仙
个人资料
别名又名陈明仙、明轩
出生1903年
逝世1983年
墓地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其他政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配偶刘霖生
母校贵阳女子师范
著作
  • 〈我所知道的国民党贵州党务〉[1]
  • 〈我竞选国民党立法委员的前前后后〉[2]
  • 〈贵州省立女子师范的创办人周步瑛先生〉[3]

生平[4]

  • 贵阳女子师范毕业,在中国国民党贵州调查统计室(调查室)工作,并参加贵州省青年运动指导委员会
  • 1930年代,参与组织贵州省妇女运动委员会,并担任理事长,后兼任该会刊物《贵州妇女》主任
  • 1934年,参加筹组贵州省妇女会,并兼任贵州妇女抗日救国团理事会所办《新黔日报》的《惊蛰》副刊主编
  • 1935年,参加陈惕庐所开办的特工训练班
  • 1935年,参与青年阵地社,并以其家为开会地点
  • 1935-1937年,任职于贵州省调查室组训股,曾任股长
  • 1937年,转任中国国民党贵州省党部民运科干事,专管妇女工作
  • 1937年,组织贵州省妇女运动委员会,陈明仙为委员兼业务负责人。为第四届主任委员
  • 1937-1938年,参与贵州青年战地服务团,1938年升任第一大队队长,负责兵役宣传
  • 1938年底,贵州爆发派系之争,陈惕庐藉担任青年战地服务团团长机会离开贵阳,陈明仙追随陈一同离开。后来陈明仙、何琼至湖南担任湖南伤兵服务团正、副团长
  • 1945年,因中央俱乐部(CC派)推荐,参加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 1948年,当选第一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贵州省区妇女立法委员
  • 1949年8月27日,参加“我们响应黄绍竑等“八一三”声明”
  • 1951年,以奉通缉在案,并经内政部汇案函准立法院查明于第四会期未报到出席,依法注销立法委员名籍[5]
  • 1980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1983年去世。

参考文献

  1. ^ 《贵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五辑》,1984,页136
  2. ^ 《贵州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1981,页173
  3. ^ 《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3卷》,2006,页247
  4. ^ 〈自传〉,《妇女新知》,第七卷第1-2期合刊,1945年2月
  5. ^ “江苏省第四区立委当选人葛克信,浙江省第一区立委当选人葛敬恩,山东省第二区立委当选人张汇文,山东省第三区立委当选人范予遂,山东省第四区立委当选人初香山,山东省第六区立委当选人陈名豫、孔令灿,青岛市立委当选人崔纫秋(女),安徽省第二区立委当选人黄梦飞,安徽省第四区立委当选人李荫五,江西省第三区立委当选人王又庸,江西省第四区立委当选人罗运炎,河北省第三区立委当选人卢郁文、秦荣甲,湖北省第一区立委当选人万灿,湖南省第七区立委当选人谌小岑,湖南省妇女立委当选人谭惕吾,广西省第三区立委当选人黄启汉,贵州省第一区立委当选人李仲公,贵州省妇女立委当选人陈明仙,重庆市立委当选人胡子昂,吉林省立委当选人张潜华,安东省立委当选人刘不同,新疆省立委当选人华声慕,甘肃省第三区立委当选人李世军,工矿业南区立委当选人郑家俊,农矿业技师立委当选人邹树文,中医师公会立委当选人施今墨等二十八人均奉通缉在案,并经内政部汇案函准立法院查明于第四会期均未报到出席,依法自应分别注销名籍。案内刘不同缺额,依法应以候补人姜庆元递补,俟查明其动态后再办递补手续,其余葛克信等二十七人缺额均不予办理递补手续”,(40)台统(一)字第379号(40.08.30),《总统府公报》第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