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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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臣(台湾话:Tân Chìn-sîn;1861年12月28日—1924年),台湾企业家,生于高雄市。
陈晋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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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清治台湾咸丰11年11月27日( 1861年12月28日) |
逝世 | 日治台湾大正13年(1924年) |
墓地 | 覆鼎金公墓 |
居住地 | 日治台湾高雄州高雄市 |
国籍 | 大清(1861-1895) 大日本帝国(1895-1924) |
民族 | 汉族 |
语言 | 台湾语、日本语 |
儿女 | 陈景沧 (儿子) |
生平
陈晋臣1861年12月28日生于苓雅寮,曾游历港澳及日本各地,最早任职于安平税关,后来收买各地旧式糖廍,经营改良糖廍。
日治初期,新式制糖场逐渐取代了旧式糖廍,在总督府糖业奖励政策下,许多台湾业主投资成立了小型制糖场,但因资金不足,营运结果不如预期而纷纷被兼并,因此规模小资本低的改良糖廍就成为台湾业主的另一个选择,也是旧式糖廍发展至新式制糖场前的过渡阶段。1903年4月10日与陈中和、陈升冠、陈文远、周鸣球、孙明辉集资24万圆,在大寮创设“新兴制糖株式会社”,后兼任经理[1],与陈中和被称作“犹鱼之有水,彼我相益。”1904年陈晋臣在凤山厅大竹里籬仔內庄成立了振祥制糖所,是台湾最早的改良糖廍主之一[2]。1909年担任倍尹制糖会社支配人。
1914年,陈晋臣获授配台湾总督府绅章[3]。1920年和陈光灿、潘致祥、叶宗祺、陈启贞担任官派高雄街第一届协议员。1922年和潘致祥、陈振发、陈冠雄等担任官派高雄街第二届协议员。另外曾任苓雅藔第一保保正、日本赤十字社特别社员。1924年去世,1944年迁葬于覆鼎金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