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廷柱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由行伍拔补狼山镇标右营把总。次年升千总。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迁吴淞营守备。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迁南汇营都司。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迁京口水师左营游击。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擢浙江镇海水师营参将。四十七年,擢瑞安协水师副将。四十九年,擢闽粤南澳镇总兵。乾隆五十年(1785年)调福建台湾镇总兵。次年三月调汀州镇总兵,不久寻命仍回任南澳。同年十一月,林爽文之乱发生,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三月,闽浙总督李侍尧奏调粤东兵四千助剿,陆廷柱自请前往。次年三月,事平,五月,回南澳任。因受到柴大纪牵连,降三级调用。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正月,乾隆帝对其加恩,仍授南澳镇总兵。十月,调广东雷琼镇。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参将钱邦彦在巡视洋面期间,遇盗被害。陆廷柱因此革职,留琼州协缉。乾隆六十年(1795年),又被上谕斥责捕获懈怠,发往伊犁效力。嘉庆元年(1796年)卒。
参考文献
- 《国史馆本传》
-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二百九十四(“将帅”三十四)。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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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柴大纪 |
台湾镇总兵 1786年上任 |
继任: 柴大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