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伊拉克人
历史
最早非裔伊拉克人是从苏丹、埃塞俄比亚和东非其他地区如桑给巴尔带来的奴隶与水手,名为津芝或赞吉。九世纪时他们作为奴隶被阿拉伯人带到伊拉克当挖掘水道工人,盐矿工人与甘蔗园工人。
为了抗议他们的待遇,曾经在869-883年反巴格达的哈里发。他们建立了自己城市moktara,哈里发在883年平定他们。之后没大规模奴役只有个别奴隶生存至十九世纪。
在今天的伊拉克,尽管种族主义违背了伊斯兰教和1921年通过的伊拉克王国的法律制度,但黑人少数群体仍受到各种形式的歧视。虽然奴隶制被认为已被根除,但非裔伊拉克人在伊拉克阿拉伯部落长老的家中充当仆人。黑人被公众认为是“劣等的”, 大多数伊拉克人反对黑人和萨达特(谢赫,赛义德)通婚。“abd”(奴隶)这个词被伊拉克人用来侮辱黑人。没有一个非裔伊拉克人能够担任政府部长、国民议会议员或市议会议员。
社会条件
不同于十九世纪的美国黑奴,他们可拥有土地与子女不再是奴隶。信仰伊斯兰教后他们也与当地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