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家庭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8年9月23日) |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8年9月23日) |
高风险家庭指的是家庭中出现家庭成员关系紊乱或家庭冲突:如家中成人时常剧烈争吵、无婚姻关系带年幼子女与人同居、或有离家出走之念头者等,以致影响儿童或青少年(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家中儿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顾者罹患精神疾病、酒瘾、药瘾并未就医或未持续就医,以致影响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家中儿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顾者有自杀风险个案,尚未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儿童及少年为自杀行为,惟影响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因贫困、单亲、隔代教养或其他不利因素,以致影响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非自愿性失业或重复失业者:负担家计者遭裁员、资遣、强迫退休等,以致影响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负担家计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狱服刑等,以致影响儿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医等照顾者功能者。[1]
及早筛选发现遭遇困难或有需求之高风险家庭,转介社政单位主动提供预防性服务方案,可能预防儿童青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发生。[2]
介绍
原因
破碎家庭
犯罪家庭
贫困家庭
历史
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
“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是中华民国在2004年11月29日起推动的计划,起因是因为2004年起,儿童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的显著增加,而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亦有日渐恶化,其原因多半是伴随着父母失业、疏忽、吸毒、酗酒、离婚等危机事件,而此等案件几乎均非 113 家庭暴力防治专线通报案件。因此需扩大筛检体制,以及早发现或筛检具有高风险家庭之虞的个案。
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的作法是,透过主动和提前介入,有效评量其潜在的问题与需求,并提供以儿童为中心,家庭为对象之支持性、补充性等预防性服务[3]。
其他
部分国家/地区会在“高风险家庭”之上设置“极高风险”之等级,防堵只列为“高风险家庭”的疏漏。例如可能为家暴累犯、同时符合高风险家庭多项特征等。
文献来源
- ^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輔導.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 2017-12-24 [2018-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3) (中文).
- ^ 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計畫緣起:國內兒童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PDF).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2-10-23 [2018-09-23] (中文).
- ^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 欢迎莅临社家署万维网 :::. 2014-11-19 [2018-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