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潭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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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潭水库是台湾的一座离槽水库,位于大安溪支流景山溪下游,座落在苗栗县三义乡 、大湖乡、卓兰镇内,集水区位于苗栗县大湖乡、卓兰镇与三义乡,主要供应苗栗县及台中市的各种用水,同时具有观光、灌溉、防洪、发电四大功能,坝高96米,集水面积53.45平方公里,总蓄水量1亿2千6百万立方米,于1992年11月完工,为苗栗县境内最大的水库。
鲤鱼潭水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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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中华民国 |
位置 | 苗栗县三义乡、大湖乡、卓兰镇 |
坐标 | 24°20′29.5″N 120°46′55″E / 24.341528°N 120.78194°E |
现状 | 使用中 |
始建 | 1985年 |
启用 | 1992年 |
耗资 | 新台币86亿元 |
所有者 | 经济部水利署 |
运营方 | 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 |
水坝和溢洪道 | |
水坝类型 | 中央直立心层式滚压填筑土石坝[1] |
横跨 | 大安溪支流景山溪 |
高度 | 96米(315英尺) |
长度 | 235米(771英尺) |
坝顶海拔 | 306米(1,004英尺) |
坝顶宽度 | 10米(33英尺) |
坝体积 | 3,560,000 立方米 |
溢洪道 | 自然溢流锯齿堰溢洪道,连接开渠式[1] |
溢洪道类型 | Gated overflow, service |
溢洪量 | 2,300立方米/秒 |
水库 | |
形成 | 鲤鱼潭水库 |
总容量 | 126,000,000 m3(4.4×109 cu ft)[2] |
有效容量 | 115,837,000 m3(4.0907×109 cu ft) (2022年)[2] |
集水面积 | 53.45平方千米(21平方英里) |
表面积 | 4.38平方千米(2平方英里) |
正常水位 | 300米(984英尺) |
景山溪拦河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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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名称 | 鲤鱼潭水库后池堰 |
国家 | 中华民国 |
位置 | 苗栗县三义乡、大湖乡、卓兰镇 |
坐标 | 24°20′25″N 120°45′57″E / 24.34028°N 120.76583°E |
现状 | 使用中 |
水坝和溢洪道 | |
水坝类型 | 混凝土重力坝[3] |
横跨 | 大安溪支流景山溪 |
坝顶海拔 | 206.1米(676英尺)[4] |
溢洪道类型 | 每道宽10.5米,共4道[3] |
水库 | |
形成 | 鲤鱼潭水库后池 |
正常水位 | 202米(663英尺)[4] |
鲤鱼潭水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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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类型 | 水库 |
主要流入 | 大安溪 |
主要流出 | 大安溪 |
集水面积 | 53.45+447.1平方公里 |
所在国家 | 台湾 |
表面积 | 4.32平方公里 |
平均深度 | 最深深度 = |
水体体积 | 1亿2,612万立方米 |
表面海拔 | 300.0米 |
定居点 | 三义乡、卓兰镇、大湖乡 |
位置 | |
现由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管理。本水库具有全台湾唯一的锯齿堰溢洪道,下游并设有景山溪拦河堰(后池堰),调节水库除公共给水外之其他放流水(含计划中之景山电厂发电尾水),以供灌溉引水利用。
鲤鱼潭水库兴建始末
苗栗县通霄苑里两镇拥有大片良田,但由于水源缺乏情形严重,许多农地只能任其荒芜。
于民国四十一年(1952年)台湾水利局初步规划卓兰离槽水库“卓兰水库灌溉计划”,计划在丰水期自大安溪引水导入水库储存,补给该溪两岸已有灌区约11,000公顷及开发通霄新灌区约四百公顷二年轮作田之用水,后经检讨该计划难以发挥宏大效果,未做深入研究。
民国四十四年(1955年)至四十八年(1959年)间大甲溪流域开发委员会及经济部水资源统一规划委员会,先后办理以达见水库为枢纽之流域开发多目标计划,其灌溉范围曾涵盖通霄新灌区,后因达见水库计划变更,坝高降低,灌溉范围缩小而被删除。经通苑地区地方人士多年不断争取,台湾水利局遂复于民国五十四年(1965年)十月着手办理苗栗地区水库兴建之可能性评估,研议可增辟水源之灌溉计划,藉以改善地区之灌溉用水。
经初步研议结果,民国五十五年(1966年),水利局为消弭大安溪流域枯水期各灌区间用水之纷争,开发通霄一带广阔肥沃之丘陵地,遂成立第三规划调查队专责办理鲤鱼潭水库规划工作,并研拟大安溪水源之合理有效运用方案,积极增辟水源促进通霄新灌区之开发,并改善本区域之全面用水为鲤鱼潭水库规划之主要目的。
于民国六十二年(1973年)间行政院院长蒋经国责台湾水利局第十公程处进一步检讨研究此一水库兴建价值与开发之可行性。鲤鱼潭水库计划之目的为开发通霄、苑里一带6526公顷之土地为双期作水稻田及解决大安溪两岸已有灌区之缺水,并兼通霄苑里二市街区之公共及工业用水。
计划之初鲤鱼潭水库为一以“灌溉为主,自来水与工业用水为辅”之多目标水库,根据民国六十三年(1974年)六月份鲤鱼潭水库规划报告结论指出:“依计划完成后,不独可开发北部海洋丘陵地,对通霄苑里一带之已有灌区,获得可靠之水源,使大安溪流域水源作合理有效之运用,同时对久悬之分水纠纷及通霄苑里一带之严重缺水问题。均可迎刃而解”,“通霄苑里为台湾海洋线交通要冲地带,自通霄沿海及内湖岛台地区一带,为理想之工业地区,将来如能配合本计划妥为开发,对于该区域人民生活水准之提高,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当可助益良多”。此计划于民国六十三年十一月间经台湾省政府1245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转呈中央政府申请专款补助。
于“苗栗县鲤鱼潭水库工程规划报告”,初期规划是以通苑地区灌溉用水为主;但后来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用水型态转变,供水标的由农业用水为主转变为公共及工业用水为主,水利局乃重新检讨鲤鱼潭水库灌溉计划,大安溪下游之苑里圳、日南圳、九张犁圳等已有灌区恢复自大安溪引水,水库仅供给枯水期之用水量,公共及工业用水供水地区由通霄苑里两镇市街区扩大至台中海线纵贯铁路以西各乡镇,于民国七十一年(1982年)九月专案函呈行政院,申请列入七十三年度台湾省重要经济建设计划补助实施,经奉行政院 孙院长运璿“72.2.2台72经字第3215号函”指示,细部规划完成后再行报核。
民国七十三年(1984年)九月,台湾省水利局将鲤鱼潭水库工程细部计划计划陈报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审议,民国七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于行政院简报后,奉行政院院长俞国华指示:“水库的建设,原则上,应使其发挥最大蓄水功能,方能获得最大经济效益,鲤鱼潭水库的建设,应本此原则,顾及长程发展,按最大蓄水容量来规划。而且本水库的供水标的,应以供给家庭及工业用水为主,灌溉为辅。”
水利局依此指示重新检讨鲤鱼潭水库灌溉计划,鲤鱼潭水库于民国七十四年(1985年)七月起,开始进行用地取得及施工。台湾省水利局于民国七十五年(1986年)六月完成依俞国华于民国七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指示之“苗栗县鲤鱼潭水库计划检讨报告”,取消苑里、日南、九张犁等三已有灌区枯水期缺水量补给计划,惟水库在未达计划供水量前,为纾解已有灌区缺水之苦,计划由水库有价供应已有灌区按实际需要商请之水量。计划新辟灌区范围位于西湖溪及苑里溪,台湾海峡至苗栗丘陵不需扬水灌溉之西坡面。
计划经多次之修订,新灌溉区灌溉面积由原先规划之6526公顷缩小为4147公顷,本灌区之用水全年由水库供应,水库年供水量每日二十万吨,规划于鲤鱼潭第二期工程完工后开始供应。鲤鱼潭水库计划灌区除因交换水权理应由水库供水之鲤鱼潭圳灌区外,仅为通霄新开发灌区而已。民国七十五年十二月完成“苗栗县鲤鱼潭水库可行性规划总报告”。
当时通苑地方人士有感于经常缺水,强烈希望该新灌溉计划能尽速实施,因此于民国八十六年(1997年)十二月完成“苗栗县鲤鱼潭水库灌溉计划规划检讨报告”。
以下节录报告内容:
鲤鱼潭水库新灌区(通霄苑里)由于无可靠之灌溉水源,大部分均抽取地下水灌溉,水源缺乏情形严重,许多农地因而任其荒芜,如灌溉计划实施,除可大量减少地下水之抽取,并借由水田灌溉涵养地下水源,减少地盘下陷及海水入侵可能带来之灾害。
计划调查报告指出,通霄已被列为地下水管制区,局部地区严重超抽,水位已降至零米以下,不允许大量抽取地下水为灌溉补助水源,另依照灌溉水质取样检验结果表示约半数地下水水样电导度、硫酸盐、剩余碳酸钠值偏高、铅含量普遍过高、镉含量三分之一以上水样过高,因此仅能以水库水源进行灌溉规划。
“工程规划”
- 景山溪拦河堰
- 灌区导水渠道(全长六公里,倒虹吸工2座,隧道2座,其他为桥梁及铺设内面工之明渠等。
- 通霄干支渠(全长约30公里,倒虹吸工21座,隧道39座,渡槽2座,跌水工1座,通霄干渠系统设置支线12条,干渠直灌区20个,共辖106轮区,各支线总长约53公里
- 大坪顶渠道及支线(全长4公里,主要构造物有倒虹吸工4座,隧道1座,设置支线5条,干渠直灌区3个,共辖41轮区,总长度约22公里
- 北岸联络渠(全长5.2公里,倒虹吸工1座,跌水工3座
“工程费及实施计划”
鲤鱼潭水库灌溉工程含灌区导水渠道,通霄干支渠,大坪顶渠道干支渠,北岸联络渠道及新灌区农地重划等工程,分四年设施完成,总投资金额约68.7亿元
“计划评价” 年成本(含鲤鱼潭水库第一二期工程灌溉应分担之成本)为7.15亿元,年效益为3.78亿元,益本比为0.53
“财源筹措” 计划所需经费比照大型灌溉系统之新建或改善更新计划,由政府全额补助
计划建议中提到,倘若本计划无法实施,将原保留之每日二十万吨水资源改为保留供应“本地区”未来新辟市镇之公共用水或新辟工业区之用水
水库建设过程
鲤鱼潭水库建设计划分为两期:
- 水库工程
- 越域引水工程
鲤鱼潭水库完工后,目前每日可提供用水70万公吨。除了提升供水能力外,并与大甲溪流域之石冈坝联合使用,稳定供应苗栗县及台中市彰化地区之用水。
争议
通霄灌溉区引水灌溉计划
自民国八十一年(1992年)完工至今,计划中的通霄干渠及大坪顶渠仍遥遥无期,时至今日,通霄农民仍处于无水可用的困境,且为通霄新灌区保留之水权,屡屡遭到挪用,却未给予通霄居民任何补偿。
大安大甲溪水源联合运用输水工程
大安大甲溪水源联合运用输水工程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大甲溪输水路”及“鲤鱼潭水库第二原水管”二项工程,总经费概估60亿元。水利署表示,大台中地区用水主要倚赖大甲溪、大安溪。水利署提此案目的是为了将水源较丰沛的大甲溪、与水源较不足的大安溪联合输水,水利署认为有助于稳定供水系 统,预计每日可增28万吨水。
原计划在2008年2月提送,经四次专案小组审查于去年初审过关,但送环评大会确认时,因八八风灾之曾文越域引水事件,引发各界对大安大甲案疑虑,决议退回专案小组重审,但目前环评已决定有条件通过。
虽水利署表示大安大甲案是为解决民生用水所兴建,但早期开发说明中明文指出“中科用水”也包含在计划内;后因中科三期案争议过大,在环评会中,水利署中部水资源局改口否认大安大甲案是为中科三期用水而开发,而是“刚好这个地方有中科三期开发。”
大安大甲案计划贯穿大安溪与大甲溪,以隧道串接鲤鱼潭水库跟石冈坝的越域引水工程,隧道总长约4.8公里,引水隧道口在石冈坝上游200米,邻近有多处土石流危险溪流中的潜势溪流及高达十个断层与破碎带。
因石冈坝经过断层,九二一震灾之后,因石冈坝坝体危险,是否存废仍有待评估;此外,计划中长达4千米的输水隧道口位在车笼埔断层的最高点,环团认为大安大甲案的开发过于危险;此外,因中科三期将使用大安大甲案水源,环团也认为这有图利财团的嫌疑。
台湾生态学会顾问忧心,目前大甲溪基流量已严重不足,大安大甲案开发后再把水取走,石冈坝下游会更缺水,严重影响原使用大甲溪水源的农民。
伯公垅遗址
考古学者刘益昌表示曾在1980年代前往调查,水库库底原本是河阶地,伯公垅遗址地层因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而露出上万件8000到45000年的旧石器时代网型文化的遗物,现存放于中央研究院,从未展出。
基本资料
周边
生态
鲤鱼潭水库境内除了有放养的鲢、草鱼、乌鲩、鲤鱼,也有原生的台湾石鲋、白鱎、翘嘴红鲌、台湾石宾、粗首鱲等鱼类,水库周边的三义山区还有一级保育类动物石虎栖息。
脚注
外部链接
- 经济部水利署万维网 - 鲤鱼潭水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湾自来水公司第四区管理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鲤鱼潭水库主题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湾地区主要水库蓄水量报告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湾水库即时水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鲤鱼潭水库 - 苗栗文化观光旅游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经济部水利署防灾资讯网 - 水库水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