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籍西晋郡国户籍

晋代和南朝的户籍册都用黄纸书写,《晋令》载:“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1],纸呈黄色,故称黄籍[2],黄纸用药物处理过,以防虫蛀,是普通百姓的户口名簿[3]。西晋地主有家籍,佃客皆注家籍[4],不承担官家税役。西晋士族则在黄籍上注有爵位。东晋承西晋之制,仍用黄籍,另有为侨居江南的北方流民所设立的临时户口,即白籍。流民因为没有土地,不用服役纳税。

注释

  1. ^ 《太平御览》卷六○六《文部·札》引
  2. ^ 晋书·范汪传》附〈子宁传〉记范宁说过:户籍本“无黄、白之别”。
  3. ^ 《资治通鉴·齐高帝建元二年》引《南齐书·虞玩之传》:“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胡三省注曰:“杜佑曰:‘黄籍者,户口版籍也。’”
  4. ^ 《隋书·食货志》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