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惇
生平
龙大惇于道光十年署任福建福州府连江县知县,道光十八年(1838年)接替娄云,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参见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陈志中等. 连江县政府志. 福建: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2年: 114-116.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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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志炯 |
福州府连江县知县 1830年署任 |
继任: 顾? |
前任: 娄云 |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38年上任 |
继任: 魏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