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层大十字型大厦
30层大十字型大厦(英语:30-storey Cruciform Block[1]),又称大十字型大厦或十字型大厦[注 1],是香港公共房屋的其中一种标准型大厦设计,由工务司署负责设计与建造,仅于1977年至1979年期间落成的大兴邨及顺安邨合共8座大厦所采用。
介绍
大十字型为政府廉租屋邨首款呈十字形的大厦设计,有别于当时传统的长条状大厦设计(长型大厦);原本是属于政府廉租屋邨的标准设计(而且为后期政府廉租屋项目独有设计),与徙置区的旧长型大厦(第七型徙置大厦)一并采用。后来,由于房委会成立,此等未完工的政府廉租屋便当作“一般甲类屋邨”管理。
每座大十字型大厦的面积为80米乘80米[2]。本楼宇设计的特色是地下大堂为双层式设计;而每层住宅部分的大堂阔落[3],并分为两边、每边约20米乘7米[2],而且大堂亦设有两条开放式楼梯、电表及水表房等设备。住宅部分有29层高,每层设有4翼、每翼12个单位,总括来说每层共有48伙[1][2]。而另一项特色为下阔上窄的大厦设计,以提供更多面积款式的单位,适合编配予不同人数范围的家庭;这种设计目的是让低层住户拥有更充裕的采光,因为低层单位的进深较高层单位为深。由于每层有48伙单位,故此每层设有8部升降机、并置于大厦中央,但首先分为“高低层”两组、而两部分再分为“单数及双数”楼层,换言之各楼层各自有两部升降机服务[2]。每层设有两个垃圾房,但只是设在A翼及D翼[1][2]。除了位于大堂的两条开放式楼梯外,每层每翼亦设有一条封闭式楼梯、合共4条。
大十字型大厦所有单位均采用类似于同期旧长型大厦的设计,每层所有单位面积亦一致。与旧长型大厦不同的地方在于大十字型单位的起居室并非连接露台而是煮食区,并需要经过煮食区才可进入露台及厕所。大十字型大厦单位面积介乎24至34平方米,仅在起居室面积上有分别,厕所亦不设窗户。
但是大十字型亦有缺点,因为楼宇占地面积较其他型号大,亦缺乏后期设计如和谐一型、新十字型等十字形大厦结构组织严密的特性,对于屋邨规划而言是缺乏弹性及效果不佳,所以在往后房屋项目当中,房屋署建筑师再没有再采用大十字型楼宇设计,亦于1980年代及往后停止采用。
由于上述缺点,全港仅有大兴邨及顺安邨采用大十字型大厦设计,而顺安邨为全港最后一个采用大十字型大厦设计的屋邨。
拥有30层大十字型大厦的公共屋邨
所属地区 | 屋邨名称 | 大厦名称 | 数量 | 落成年份 | 建筑师 | 承建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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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区 | 大兴邨 | 兴昌楼 兴盛楼 兴泰楼 |
6 | 1977年 | 工务司署 | 鸿运建筑 | |
兴耀楼 | 1979年 | 牵涉26座问题公屋丑闻,混凝土强度只有16.71MPa,惟情况并不严重,未被列入整体重建计划 | |||||
兴辉楼 兴平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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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区 | 顺安邨 | 安颂楼 安逸楼 |
2 | 1978年 | 顺成建筑 | 本邨是全港最后一个采用大十字型大厦(原政府廉租屋邨标准)设计的屋邨 | |
合计︰8座 |
相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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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安邨的大十字型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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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安邨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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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邨的大十字型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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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邨全貌(摄于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