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维基百科没有建树的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我是ADORU,2006年成为维基编辑者。
参与维基编辑单纯为了贡献所知,从编撰的过程也作为历史的见证者,所以我不会在此页面强调哪个条目是由我去创建、哪个条目我付出良多之类,事实上这里也委实太多滥竽充数之徒了,他们根本无甚识见,只能加个逗号减些字数之类,以这样而来的编辑数去达成“成为维基什么编辑”的条件,这根本是了无意义的。现实中的报刊编辑可不会这样儿戏,希望这里的每一位所谓编辑都能好好反思自己是否专业而称职。
有时本人会不登入、不留名地作出编辑,这是因为本人深信维基既以“自由的百科全书”自居,又容许ip编辑,在这个基制下就不容一些人以此为口实,将某某的编辑看成是恶意或立心不良,这些阴谋论无疑跟“有容乃大”相违背,也令本人怀疑这里充斥着一群爱狐假虎威的小朋友;反正无论是ip还是登入编辑,都会有人不喜欢或反对,然而,本人的编辑未必尽如人意,但绝对会以中立为原则,对于一些人因为自己的立场而不喜欢本人的编辑,只能说︰我不是为你而服务。
强烈遣责“滥投诉”、“滥举报”行为,有本事的,请基于事实讨论,用硬手段去消音是很可耻的行为!
最近,本人发现最近有两篇于新浪博客的文章︰《时事评论员的成魔之路》、《当网上有人说要告你诽谤》,两者都突告“消失”,文章所说的是香港一时事评论员︰黄世泽的黑暗面。
此人于香港网界向有“法律魔人”之戏称,对于自己不欲观之的文章或意见,皆声称“法庭见”,惟因没有法理情的根据,因此从来只能以此等口术恫吓网民;但因为已被网民识破,因此此人便将箝制言论的手段,改以向服务提供机构不断作出“滥投诉”、“滥举报”的行为。
本人怀疑该公司是否同样受到此人的“滥投诉”、“滥举报”,为了息事宁人所以作出删文决定。
本人明白,企业要在中国经营,是要对个别敏感话题作出一些“操作”,但因为本人被删的文章并非批评国内事情,而是一个时事评论员一直以.似是而非、不尽不实的文章对香港主流舆论的影响,以及直陈其自相茅盾,更甚者,此人对于网上其他不利自身的言论都是施以硬手段。
一如此人在维基百科,亦曾向管理员作出误导性的投诉,将如实记事的编辑者作出各种诬告,如砌词他人抹黑或对其人身攻击,然而,一切对黄之批评都是基于事实,过去现在在黄之个人博客我们都可以看到此人怎样箝制网民言论,并公开征求“生事者”的个人资料,并将之张贴于其博客;作为时事评论员居然不能容许别人评论自己,这种自命正义但其实嗜血成性的行为,根本令人感到不安。
种种言论空间的收窄,又不断疑似有人在只手遮天,作为热爱言论自由、追求公义普世价值的任何人理应感到不安,但我们绝不能明知这种言行是很有问题的,怕被招惹麻烦而不向这种行为说不。本人在新浪博客提及种种有关黄的事情,都是基于事实并有媒体文章、影音等可证,因此,对于是次我在新浪发表的文章被删,难免会有所联想,本人绝不希望网上各个不同的平台都为一些立心不良的人所服务。
全文︰强烈遣责“滥投诉”、“滥举报”行为[[1]]
延伸阅读︰
当有人于网上说要告你诽谤......[[2]]
钱能通神,兼能买取正义的世界[[3]]
时事评论员的成魔之路[[4]]
2011年1月10声明
基于黄世泽,于此发布四点有违言论自由、合理评述宗旨的声明,为此,本人有必要在此回应──
1. 本人在维基的编辑均为基于事实前题,而在维基所记载有关黄世泽先生之事宜,亦有来源可以追溯,并引用报章官网相关文章之连结,以及黄所出席的电台节目录音,黄之表现是否言之有理,庄重大体,均出自其表现而非别人责任,就是陶杰先生也曾于报章撰文评论过黄先生的事宜,黄先生会否考虑控告陶杰诽谤他?最重要的一点是,到底别人诽谤了他什么?有关的字眼、词组等,还有所谓的“人身攻击”字眼,黄既提出指控,就有必要言明;黄先生早于六年前已经显露出他面对批评的能耐气概,如在这个讨论中,网友一语中的地道出了黄先生的问题所在──若你认为资料错误你大可亲自动手更正,若认为有诽谤言论亦可对网主作出投诉.在留言中,有看见你认为有诽谤言论的投诉,但当网主询问那些具体字句你认为有诽谤成分时,你却并没有具体指出,只作口号式的情感渲泄,漫骂。但很遗憾,六年后的黄世泽仍是一模一样。
2. 较早前,本人被个别维基管理员封禁,对于个别管理员我会对他们善意推定,本人不排除有管理员被人误导,仅以“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笼统指控强加于本人身上;但对于个别管理员将本人的申诉、投票等统统给删去和隐屏,让本人在不公平指控下没有自辩和申诉的管道,而这些管理员单方向黄倾斜,我是感到气愤的,这些行为应该受到遣责。在此,本人亦感谢管理员J.WONG的公道,反而,黄世泽指“部分维基中文管理人员任由中文维基百科变成一个缺乏严谨管理的共笔型网站”,这无疑是对明白事理的管理员的侮蔑,再说,黄先生一直容许自己不尽不实的履历放到其条目,纵容该处留下过量的广告宣传内容,但有关黄世泽的“网络争议”和“居欧权”问题,此人刻意回避,诚如网民评价黄世泽︰“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别人对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别人对他评论,还以为只有极权社会的人才会去禁止公众对别人的评论,以你平日支持言论自由的言论,你的行为实在令我惊讶!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论是言不由衷,还是你对此事抱有双重标准呢?”没错,双重标准的人,根本是黄世泽。
3. 黄世泽表示,“针对DAI ADORU于其他地方发表的言论,本人稍后有空就会去信中国新浪,以及香港雅虎,要求他们处理DAI ADORU针对本人,以至其他人士的人身攻击,以至诽谤言论”。同样地,本人只是基于合理评论,如果有人以为“向各大机构投诉”便能抚平自己的报复情绪,我只能说,这些机构不是为你服务。再举多次“神父魔鬼论”做例子︰言论是否构成诽谤,关键是“公允评论”( fair comment)。 律师黄鹤鸣说,某甲骂某乙是魔鬼,如果乙方闹上法庭,控告甲方诽谤,法庭不会纯粹考虑“你系魔鬼”这句说话,而要全盘分析有关言论的上文下理。黄世泽先生如要向以上朱各机构“投诉”本人 (很奇怪黄先生今次不再向他经常挂在口边的‘高等法院’入禀),也得陈明本人哪些评论、哪些句子有不实成分,黄先生是必须指出问题所在,手持理据,投诉才能成立的。
顺带一提,由于本人对黄此类“知名人士”权力之大抱有怀疑,有关黄世泽先生是次于维基百科的风波,本人已去信《苹果日报》、《香港电台》及《有线电视》等香港媒体,起码,时事评论员是否容不下被人评论、容不下被如实记事、又或是否拥有特权等,以上种种问题是有必要搞清楚,同时也希望相关机构在选择学者或评论员谈及时事时,能慎选贤人,毕竟个别评论员的言论是可以不负责任,但能够影响其发言平台的声誉。
4. 最后,黄世泽先生表示“欢迎受害者与他联络”,并“乐意团结其他曾经受到DAI ADORU攻击的人”,想问大家,这算不算是“有共同的敌人就是朋友”?本人在维基编辑条目众多,当中也涉及很多人和机构,在维基以外也常发表评论文章,由于我的评论不像一些评论员般随众及向舆论声大一方靠拢,“得罪人”是必然的事,但这是否代表我除了跟黄世泽“有仇”之外,也四处树敌呢?本人非常遗憾,事件发展到此,已经不是单纯的编辑争议,而是演变成“吹鸡、召集群党、报复”,我比较担心的是,黄世泽先生已经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这样召集得来的“一群人”是否都拥有客观、独立思考的能力。
严重抗议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移除用户发言及投票、并无理移除条目及讨论页的申诉章节
各位,很抱歉,面对疯狂的黄世泽(Martinoei),本人有感无力应对,希望阁下能给予意见、帮助和定夺。
黄世泽将他人对他的投诉无理移除,并砌词他人对其人身攻击,但事实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对其实在可靠的投诉,而于本条目所载的居欧权及网络争议部分也有大量来源可证,但黄世泽不欲将之曝光,强行移除,黄世泽不但抹黑他人,更对网民人身攻击,惟他本人却容不下别人批评自己,更抹黑网民“人身攻击”他,做法可耻。
另外,昨日也出现一名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样强行移除本人所有对黄的质疑,做法相当可疑。也因为黄世泽现同时要求提删其同名条目,于是他刻意将条目回复至一个“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并企图令当次提删变得顺理成章。
相对于黄而言,本人一直有于不同知识面于维基进行编辑,当中亦涉及不同人物、企业,本人的编辑自问未能尽如人意,但完全基于中立及事实为原则,黄世泽 (Martinoei)或User:waihorace要以抹黑手段强言某某维基人对其恶意中伤或人身攻击,是对维基网站、维基人以及网民的伤害;另外此人自诩为时事评论员,我们不能排除他会借着实际媒体的版面去单方面抹黑维基人,并将其荒谬行为合理化。
除此之外,二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则投票,企图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结果,知法犯法、不屑沟通又不容别人讨论的他对维基有非常严重的伤害,
为此,本人将在先作通知的前题下,将条目、讨论页等回退至本人的编辑版本,当中提及黄世泽曾企图维基宣传自己,以及编辑该条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谓的人身攻击可以由各位定夺,不用由个别“有心人士”刻意将之隐屏,敬希各位明察各点之可疑,以及对黄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讨论页、网民对其投诉的文字,慎重对其作出惩处。
请管理员妙诗人停止对本人的无理针对
本人有感在维基受到个别人士所针对,特撰此短文藉以声讨有关人士。对于个别维基人以至管理员的不公平编辑及管理手法,本人过去现在一直不平则鸣,因此也一直受到个别人士所针对,其中管理妙诗人对本人的针对实在令我不胜其烦。
就黄世泽条目而言,其实已经有违“维基不是宣传个人或机构的平台”这点方针,本人仅对此条目挂上“像新闻稿”的模板并移除过多的广告宣传段落,惟管理员妙诗人却不可思议地容许这些过分的宣传出现于维基,并砌词本人“破坏条目”,妙诗人早前更以“多次回退”、“编辑战”的理由封禁本人,及后更以“无礼、攻击别人”为由单方面将本人封禁数周,惟妙诗人对于黄世泽的无礼攻击本人、回退条目、自我宣传却从未作出任何判断。过去,本人曾在本条目加入黄氏于“居欧权”事件的相关报导,但多次被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移除,并单方向管理员笼统地投诉“有人在此条目进行破坏”、“加入不实不可靠来源”,结果本人被妙诗人管理员无理回退条目及将本人封禁。
明显地,是有人不愿意一些事迹被记载到维基,但文章及电台录音均是出自黄氏本人,显然有管理员未能公正执法,并基于个人私怨对个别维基人作出针对。事实上黄世泽一条目妙诗人甚至癫倒是非反指本人“屡次回退可靠内容”借此封禁本人,管理员妙诗人明显有护短,选择性执法的可疑,也令人怀疑妙诗人有否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件编辑争议,其实早于多年前妙诗人对于管理、编辑的判断不济早有前科,特别是一些谈及有关基督教的条目都被此人刻意隐恶扬善,并无理回退条目,最近的例子是怪谈 (电视节目)这个条目的“节目停播”,关于身为基督徒的有线高层胡容卿女士下令停播节目的部分。
身为管理员,务必中立持平,有条目提及有关基督教/教徒的,都不问理由地回退,实在很难对此人的操守不抱有怀疑;如果有管理员认为有条目的个别部分欠缺来源,作为管理员的应该做的是加入“来源请求”模板,而非将整个段落给删,而又不带有理由,不善用讨论页陈明你的解释或陈述,这种举措根本如同破坏条目。
请这位管理员尊重维基,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管理员知法犯法,无异于骑劫维基及社会舆论,请你自重!
如有人一再企图公器私用籍以铲除异己,本人不排除向维基管理层作出投诉。
网民言论亦有参考价值
非常看不起一些人经常动辄说啥“论坛非可靠来源”,这些所谓硬道理根本只是箝制言论的口实──当一些媒体网站的文章连结失效/文章被移除,网民于论坛的转载便成为追朔来源,而且纸媒体都会偶有出现失实报导,如果有人认为经过媒体的报导才叫“可靠来源”,这无疑是太天真的想法。再讲现在已经是 web2.0的年代,网民已经不是单纯的接收,网民亦可对公众人物或时事作出评价,而电子媒体亦经常于讨论区观察公众对某某事情的反应,这就反映网民意见有参考价值,强言什么“发文者可以随便写个名人的名称上去假称是该人写的”,硬要说写条目的人是“有居心”、硬要说来自网民的来源都是“不可靠的”,这种判断叫做武断,叫做小人之心,叫做恶意推定,也是箝制言论之举。
经常强调维基有什么什么方针,但却无视维基亦有强调“维基百科绝对不是法律体系。应该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而不是盲目跟随预设的方针和程序。”,网民的留言是否可靠、可信,大可由读者去判断,根本不用一些人的过分热心去为大家在这个位置上“筛选内容”。
只要想想,为何有立场的人可以被尊称为时事评论员,相信每一个热爱言论自由的人都不甘被这一小撮人操控全香港的话语权。
令我更疑惑的是,在黄世泽的条目上早前曾经有人刻意操作该条目,个别某某和某某在这里抹黑本人“加入不可靠来原”和“移除可靠来源”,但事实大家都见得到了,我在上面的文字也详述了前编辑者在本条目怎样混水摸鱼为黄先生去贴金,User:Mythsearcher和管理员妙诗人亦对相关人士作出严重又过分的袒护,这种其身不正以及对来源可靠与否的原则居然又随时可变,未免太不知所谓了吧?这种不公平的维基人根本就不值得尊敬,也无资格强求别人尊重,因为你们根本就最不尊重维基。
有关网民拟以法律手段控告网民,以及个人资料的征集与使用权限
因为黄世泽先生不满本人于维基的编辑方向,强言本人“加入不可靠内源”、“编辑有所居心”,并声称打算控告维基和网民,本人特别向法律界朋友请教,纵观黄世泽先生的“民事控诉理据”是可笑的,整理如下几点︰
1.知名人士或机构见网上有疑似诽谤,要提诉主要是控告经营网站的人移除有争议的句子或页面,当然必须于“律师信”中言明哪句有所争议,但黄世泽先生“发信之前”没有陈明其“被诽谤”的具体情况,不能让维基管理员或网民清楚得知哪句属于他所认为的“问题陈述”,而黄世泽先生在相关条目讨论区及其对话页亦摆出一个“不愿对话”的态度,这种“莫须有”的指控根本令网民无所适从,也是黄世泽先生的不负责任。
2.过去,有某报亦以相同理由声称“被诽谤”而要求某讨论区交出网民资料,但都不得要领,这是因为没有刑事成分,除非涉及援交毒品盗版等问题,警方才会向相关的网站索取网民个人资料作调查之用。
3.黄世泽先生向网民公开“征求”DAI ADORU的真实名称及地址,并声称“将会用作寄出律师信之用”,此想法绝对只是黄世泽先生一厢情愿将其构思凌架于法律之上,黄先生的“征集”活动,已经有违个人资料的使用;这不是黄世泽先生于网上言明“用途”就能理直气壮地索取或使用任何网民的个人资料,因为黄世泽先生就算要告某某,也不过属于“民事案件”,而且这不过是他单方面的指控,故黄先生没有资格向网民或相关网站索取如某某网民的个人资料。
4.如DAI ADORU有日真的收到由黄世泽先生一方寄出的“律师信”,考虑到黄世泽先生早前确实于网上“公开征集”DAI ADORU真实名称及地址,两件事情加起来,黄世泽先生同样有“未得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下使用其个人资料”之嫌,若有人本身得知DAI ADORU的名称和地址,在他向黄世泽先生披露之前,也必须得到DAI ADORU的同意,否则授受资料的双方均已触犯法例,
5.黄世泽打压恫吓网民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同样是“声称要告人又告网站”,黄先生甚至开出“条件”,“除非按我的意思做,否则必定会告”,黄世泽先生无疑是在胁迫网站为他去箝制和规范网民的言论,黄世泽先生只是不欲异见声音出现于网上,法理上并无根据,情理上,则恃势凌人,以为有钱就能买取他想要的正义。
最近记事 2007︰我对维基编辑战的看法
最近时间比较多,所以开始在维基百科撰写条目,当中包括电视频道、传媒、电脑、电玩这些自己较在行的话题。
不过,经常会和其他网友意见分歧,间中更有争拗的地方。
维基的理念“人人都可编辑的百科全书”,但问题就来了,因为在撰写条目时不同网友对同一人/事/物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在个别如某歌星、某品牌之类条目,如果撰写或编辑条目的人本身是某某的粉丝,他的编辑方向可能会有自我审查或者审查别人的情况发生,亦有一些爱鸡蛋挑骨头的人,硬要将内文的“都是”改做“也是”,以为自己改过的就是最好。
又有一些人,太过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见解,自己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真相没有了解,但又要坚持别人所撰是错;不过,这里亦有不少“爱好和平”的人,然而他们每当见到个别条目的描述略带负面,他们就会将之修改为用词委婉和淡化争议地方的句子,可是这样“好心做坏事”结果就令到网友所知道的并不全面。
我最不认同的,是这里有些所谓管理员、所谓的“维基资深者”硬要编辑者加入第三网站相关报道作为“可供查证的资料”,部分管理员有感这样才能显示出其真确性,但他们从来没有考虑到补充条目的人都属于人证之一,既然维基的精神就是“集思广益”,为何网友没有资格去以第一身去写这些第一手的文献?老是要在引自别处的才当是文献,是不是有点儿反智?隐恶扬善,倒不如去看别人的官方网站还好。
结果,你删我补的“编辑战”,每日都在不停发生。
多人的地方就多是非,看来我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太过沉迷太过在意,否则只是应对不同意见人士已很浪费时间。不过,当大家都因为这份无奈而拒绝撰写更多条目,所谓的“共同编辑”结果变成“立场的整合”,我们又能够看到这个维基网站、这个所谓和谐的世界有怎样的远景?
DAI ADORU